云南帮扶人口较少民族跨越发展(共铸民族团结情 同圆中华复兴梦)

21.09.2014  16:45

  本报昆明9月20日电 (记者张帆、徐元锋、杨文明)今年6月,因烧伤而致危殆的独龙族女孩普艳芳引起了社会各界极大关注。从中缅边境到首都北京,爱心接力挽救了这个孩子。人口不足万人的独龙族居住在中缅边境的独龙江峡谷,随着独龙江公路高黎贡山隧道全线贯通,独龙族人民千百年来被高山积雪封锁的历史宣告结束。

  在我国的民族大家庭里,全国总人口30万以下的民族属于人口较少民族,共有28个。云南省有独龙、德昂、基诺、怒、阿昌、普米、布朗和景颇等8个人口较少民族,总人口40多万。这8个人口较少民族中,有6个民族是直接从原始社会末期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直过”民族。这8个人口较少民族具有“多、边、低、弱、穷”等特点,当地群众长久以来自身发展能力弱,社会发育程度低,是云南扶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进步不仅关系云南而且事关全国能否同步实现小康。

  基于云南民族工作的实际,云南省委书记秦光荣说,新世纪之初,云南作出了“现代化进程中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决不让一个民族地区落伍”的庄严承诺。省委、省政府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倾力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并帮扶特困民族和散居民族以及边远少数民族特殊困难群体,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关系。

  从2011年起,云南省34个省级部门共同实施《云南省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2011—2015年)》。按照“省抓规划、州(市)负总责、县抓落实、项目到村、扶持到户”的方针,累计整合各级各部门资金72.23亿元,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培植、民生保障改善、民族文化发展、人力资源开发、和谐家园建设6项工程56个项目。云南省社科院研究员郭家骥说:“对少数民族实行特殊帮扶政策,是社会主义国家平等、公平、正义性质的体现。”

  持续的帮扶,改善的不仅是人口较少民族的生产生活,更为这些民族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截至2013年,395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建制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782元,比2010年增加了64.9%,人均有粮480公斤,比2010年增加了18.2%。教育、文化、卫生、新农合、新农保等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在扶持的过程中,通过加强培训、群众参与、群众管理等方式方法,明确了群众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发展信心。得知年轻人要外出打工赚钱,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老达保村民族文化带头人李石开老人劝导女儿李娜倮说:“现在游客越来越多,留在村里表演,一样能过上好日子,游客们可喜欢看咱拉祜人跳舞、听咱拉祜人唱歌了。”

  党的民族政策光照云岭的高山峡谷、村村寨寨,换来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心向祖国,心向中华民族的大家庭。退休后仍然坚守独龙江扶贫开发工作的独龙族“厅官”高德荣动情地说:“共产党就是咱们独龙人的太阳,国家就是咱独龙族群众的依靠!”(相关报道见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