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发文部署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16.10.2014  17:31

10月9日,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琼府办〔2014〕160号),对2015年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的目的是了解2010年人口普查以来我省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明确,此次调查在全省抽取约15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小区内的全部人口 (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约30万人。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通知》强调,为加强本次调查的领导与协调力度,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由省统计局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通知》要求,调查所需经费要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同时要做好宣传引导,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确保人口抽样调查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