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26.06.2017  15:13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出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工作方案》(琼府〔2017〕36号)文件要求,经何琳厅长主持的2017年第8次厅务会审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6月7日出台《《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四条,明确提出建立我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以及公平竞争审查对象、方式、标准及例外规定,并规定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开展严格增量审查、对已出台的政策措施要开展存量清理,同时,建立到期评估机制。

健全竞争政策,防止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是完善政府守信机制的重要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省人社厅各处室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强化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