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保亭庄园豪都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6.11.2014  17:41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保亭庄园豪都二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1月24日—— 2014年12月3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保亭庄园豪都二期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闽庄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保亭县保城镇保兴路南侧

建设内容和投资:总用地面积约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8平方米,建设内容为1栋2层综合楼、2栋2层会所、1栋5层住宅楼、1栋9层住宅楼、1栋10层住宅楼、24栋12层住宅楼、3栋16层住宅楼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亿元,其中环保投资3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鉴于项目入住率未达到75%,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对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预验收。

工程建设情况:该项目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 2012年8月建成,2014年5月试运营。

验收监测单位:五指山市环境资源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保亭庄园豪都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0〕92号)的要求,落实了三级化粪池、垃圾收集桶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并接入市政管网;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纳入保亭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备用发电机使用轻柴油作为燃料;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建设完成后,选用本地树种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保亭庄园豪都二期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调查报告》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生活污水出水的PH值、石油类、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和化学需氧量的监测值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大气环境监测结果:项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订版)中一级标准;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和净化效率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边界噪声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在暂存点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