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批次产品不合格 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被罚

31.03.2020  10:22

      外包装标签宣称纯手工制作不添加防腐剂,但在专项监督抽检中,却检出含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近日,因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文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作出了3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介绍,2019年9月26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专卖店经营的四个批次由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锦山亚妹牛肉干(批次1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9月22日,净含量:426克/袋,香辣味;批次2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9月24日,净含量:200克/袋,香辣味;批次3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9月26日,净含量:200克/袋,五香味;批次4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9月24日,净含量:426克/袋,五香味)进行抽检。

      2019年9月27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文昌恒兴贸易有限公司恒兴连锁店经营的两个批次由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锦山亚妹牛肉干(批次5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6月26日,净含量:426克/袋,香辣味;批次6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8月22日,净含量:200克/袋,香辣味)进行抽检。

      2019年11月14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海口美兰金昊泽海南特产店经营的锦山亚妹牛肉干(批次7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8日,净含量:200克/袋,香辣味)进行抽检。

      2019年12月3日,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经营的两个批次由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的锦山亚妹牛肉干(批次8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04月07日,净含量:200克/袋,五香味;批次9外包装标识:生产日期:2019年04月09日,净含量:200克/袋,香辣味)进行抽检。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表示,上述九个批次产品经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测,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明示指标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文昌市场监管局对“亚妹”牛肉干开3万元罚单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在接到上述九个批次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将检验报告送至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并对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均未发现上述九个批次产品,也未发现有苯甲酸及其钠盐,在首次送达检验报告现场检查时在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配料间发现有1瓶老抽豉油,老抽豉油的配料表中标注含有苯甲酸钠。

      记者了解到,2019年11月8日,针对检测结果,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向海南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异议,同年12月10日,文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省市场监管局异议申请复函,复函结果为:上述抽样样品不符合产品明示指标的要求,判定不合格。

      文昌市市场监管局表示,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经营的上述九个批次的锦山亚妹牛肉干外包装上均有标注“纯手工制作,不添加防腐剂”,当标签使用“不添加防腐剂”描述产品时,不仅生产过程中不添加防腐剂,且其原料也不应该含有防腐剂。但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加工上述九个批次产品时均加入含有苯甲酸钠的酱油,与其外包装标注的“不添加防腐剂”不符,标签含有虚假内容。

      据文昌市市场监管局介绍,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在收到上述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工作,共召回23袋锦山亚妹牛肉干(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8日,净含量:200克/袋),其中香辣味10袋,五香味13袋,文昌市市场监管局已对召回产品进行扣押。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生产经营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货值金额共7746元,主动召回23袋锦山亚妹牛肉干(生产日期:2019年10月28日,净含量:200克/袋),违法所得共7010元。

      今年3月27日,文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文昌锦山亚妹牛肉干加工厂作出没收锦山亚妹牛肉干23袋、没收违法所得7010元、处3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在今年3月19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龙华分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日期为2019年04月07日的锦山亚妹牛肉干的行为,给予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6044元的处罚;对海南旺豪阳光实业有限公司销售生产日期为2019年04月09日的锦山亚妹牛肉干的行为,给予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6044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