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交警两天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14起 多涉电动车

04.07.2021  22:56

  7月3日、4日,海口公安交警组织警力在国省道沿线设立整治卡点,集中开展公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天候查处酒醉驾、无证驾驶、非法营运低速三轮车、货车超载、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搭载超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深入推进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关于公路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货车超载专项治理“百日行动”,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生命守护行动,全力维护海口国省道以及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海口公安交警持续集中用警,全天候在国省道、乡镇道路以及校园周边等路段设立执勤卡点,严格检查客车、货车、低速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对醉驾的驾驶人一律依法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无证驾驶、准驾不符、失驾的驾驶人一律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酒后驾驶、货车严重超载一律依法暂扣驾驶证,对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搭载超员的违法人员一律依法处以罚款。

  据统计,自7月3日至4日18时,共检查“两客一危”重点车辆154辆,查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014起,其中涉酒驾驶29起(酒后驾驶机动车8起、暂扣驾证8个,醉酒驾驶机动车9起、刑拘9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5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7起),行政拘留20人(无证驾驶16起、准驾不符3起、失驾1起),货车严重超载3起、暂扣驾证3个,机动车逾期未年检6起,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23起、驾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122起、搭载超员35起,其他违法行为776起。

  海口交警表示,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国省道、乡镇道路以及校园周边等路段的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校园活动,切实加强源头秩序管控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出行交通环境,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