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交警实行“三个一律”集中整治交通安全

10.10.2017  09:40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为切实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两客一危”、重中型货车、校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部署要求各地交警采取“源头管、入口堵、路面查”的工作措施开展“最严执法”交通安全大整治。省交警总队明确:整治中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依法顶格处罚,该行政拘留的一律拘留、该吊销驾驶证的一律吊销驾驶证、该暂扣驾驶证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坚决杜绝规避记分、应罚不罚、应拘不拘、应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等行为。

  省交警总队明确一律行政拘留的几种重点情形:一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三是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相关牌证、标志的;四是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五是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六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一律吊销驾驶证的几种重点情形:一是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三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四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五是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六是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七是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八是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

  一律暂扣驾驶证的几种重点情形:一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超过30%不足50%的;三是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超过30%不足50%的;四是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超过50%不足100%的;五是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超过50%不足100%的;六是驾驶货运机动车超载超过100%的;七是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超载超过100%的。

  省交警总队还要求,要重点加大对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的惩治力度。对运输单位的车辆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叠加处罚;对货运车辆非法改装的,要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款五百元,不能当场整改的,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对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驾驶人,处一百元罚款,由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注销其驾驶证,一律移交派出所或治安部门予以罚款和行政拘留;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执法依据,依法查处;对长途客运车辆违反规定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除对驾驶人依法罚款、记分外,还要抄告客运车辆属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查处运输车辆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驾驶员存在逃避检查、阻扰执法情形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