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12.08.2015  14:48

琼建质〔2015〕184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推进“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地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统一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琼发〔2014〕13号),进一步推进健全我省“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我省住建行业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要求,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的原则,强化属地管理、住建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内实现省、市、县、乡和行政村(社区)安全生产责任“五级五覆盖”,推动企业切实做到“五落实五到位”,确保我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态势。
   二、工作内容
  (一)五级五覆盖。住建系统要做到安全生产“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各级安委办定期向本级组织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
  (二)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明确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内部配齐专门的安全生产机构和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8月15日前,各市县住建局及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各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完成时间等事项,组织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燃气安全、桥梁安全)大排查、开展施工扬尘专项整治工作,摸清企业底数,建立信息库。
  (二)重点推进阶段。2015年8月30日前,各市县住建局及燃气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辖区企业制作、张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
  (三)全面落实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各施工企业均要制作、张贴《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挂图,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各市县住建局及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要通过检查、考核等多种方式,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开展“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四)总结报送阶段。各市县住建局及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起“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覆盖”长效机制。于2015年9月5日前向我厅报送“五级五覆盖”工作落实情况(包括辖区内桥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11月5日前报送“五落实五到位”工作落实情况(电话:65338732,传真:65308963)。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县住建局及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各施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同志亲自部署推进,亲自督促落实,确保建立健全住建行业“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实际行动促进我省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各市县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快推进此项工作,按时完成本辖区的“五级五覆盖”工作,督促本辖区所有企业制作张贴五落实规定挂图,完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建立由主要领导同志担任主任的安委会,配齐和加强安全监管部门力量,同时统筹抓好本辖区企业的“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三)对“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工作的落实情况,我厅将纳入2015年度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加大扣分比重。各市县住建局及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要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8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