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中学食堂承包商称合同未到期却遭20多人砸门驱赶

14.10.2015  16:24

      原标题:五指山中学食堂承包商:合同期限还剩11年却遭校方强行终止

      校方回应:教育局向学校下发通知,要求收回食堂经营权

      一纸合约<一纸通知?

      刘女士拿着和校方签的合同书

      “我们承包学校的食堂经营权是签订了正式的合同的,否则怎么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进行经营?现在还剩下11年的合同期限没有履行完,学校怎么能够单方面撕毁合同,在没有和我们协商取得一致的情况下,就将我们强行赶走呢?”12日,在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门口,刘女士欲哭无泪地对记者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她已经向法院起诉。对此,五指山中学有关负责人回应称,学校是根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才提前终止合同的,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食堂均由一家中标单位来负责运营。该校负责人表示,对于刘女士的要求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则等候法院判决。

      反映 学校食堂承包商

      遭20多人强行砸门驱赶,有人受伤惊动警方

      据刘女士介绍,2006年8月,她与五指山市五指山中学签订了《食堂承包合同书》。为推进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加快学校后勤改革步伐,学校决定对学生食堂实行承包管理,经营期限为10年,从2006年9月起至2016年9月止。合同还约定,任何一方不准无故擅自终止合同,违者处罚款1000元,承包者因故不能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而在2007年7月,双方又签订了一份《食堂承包补充协议书》约定:因刘女士的爱人史先生2007年5月被聘任为学校的保安队队长,负责学校治安及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由于学校目前财力有限,无法兑现每月1000元的工资,因此决定将食堂承包期限延至2026年9月1日。从2013年9月起,每月承包费对抵工资1000元,刘女士则每月上缴管理费1500元至2026年9月。

      “刚开始学校食堂没什么人吃饭,前几年都是亏本经营的。如果不是有合同约定了可以长期经营,我们也不可能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来投资建设学校食堂。”刘女士说,她怎么也想不到,学校食堂好不容易走上了正轨,学校却要在合同期限还剩11年的时候终止合约。

      刘女士说,10月1日中午,突然来了20多个人,说是过来清点食堂设备及物品,清点完后会让中标公司人员直接接手食堂。如果承包者不配合,就强行搬走所有食堂物品。刘女士说,那些人以搞卫生为借口把食堂门锁砸烂强行进入,在他们砸锁的过程中,她的妹妹只因拿手机拍摄现场的情况,结果就被那群人砸烂手机,混乱中左下巴也受伤了。而发生这些事时,学校领导等人均在现场,后来报警后,这些人才离开。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女士向法院起诉五指山中学违约行为。目前,法院已受理。

      回应 五指山中学

      或有人拍照引发争执,民警将双方带走做笔录

      针对此事,记者随后来到五指山中学了解情况。五指山中学办公室主任郑有书说,“学校之前和刘女士签订的承包合同书是真实的。”郑主任告诉记者说,9月28日,五指山市教育局向学校下发了一份《关于收回五指山中学学生食堂的通知》,要求学校于2015年9月30日下午4点前收回学校食堂经营权,并再次书面函告原食堂承包人刘女士与学校后勤管理人员做好食堂资产登记工作,如逾期未清点搬离,食堂现有设备将归学校所有。

      “10月1日早上9点多,我们接到学校领导通知一起去食堂,那20多个人我们也不清楚是哪里的,反正不是学校的。当时可能是有人拿手机照相引发了争执,后来派出所民警赶到学校将双方都带回去做笔录。”郑主任说。12日下午,记者来到五指山市教育局采访此事,该局马副局长未接受记者采访。

      全市所有中小学食堂均由一家中标单位运营

      刘女士表示,省教育厅2014年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学校食堂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已承包的,合同期满,立即收回;合同期未满,给予一定的过渡期,由学校收回管理。由社会投资建设、管理的学校食堂,经当地政府与投资者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后,可由政府购买收回,交学校管理。而针对刘女士提出的五指山中学这一做法与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相违背,郑主任说,其实学校之前早就给刘女士下发通知书,要求他们把自己的东西进行清点,早点撤出来。目前五指山市全市所有中小学食堂均由一家中标单位负责运营。在这种情况下,刘女士不能继续在学校食堂经营了。

      郑主任表示,目前,学校也在积极和刘女士协商处理此事。如果协商不成,就由法院来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