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实行政府指导价

20.03.2015  18:22

  记者3月19日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及省物价局《关于2015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批复》精神,该局决定对三亚市今年“五一”期间旅游饭店客房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政府指导价管理时限为:今年5月1日-5月3日,管理时限结束,政府指导价格管理自行终止。

  据了解,今年“五一”期间,三亚旅游饭店各类客房销售价格  (含各类手续费、服务费,不含价格调节基金)原则上按照  2014年“五一”期间客房核准备案价格执行。

  已在三亚市物价局备案了2014年“五一”期间销售价格的,无需申报,该局将按照2014年“五一”期间备案价格核准2015年“五一”期间备案价格。对于转型、扩建、新开业或需要下调价格标准的,由经营者提供申报材料,于今年3月20日前将“五一”期间的各类客房的具体销售价格报物价局核准备案,三亚市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一区域(地段)相邻相近的档次相当的原则,核准其旅游饭店2015年“五一”期间客房销售价格。

  按照市物价部门的要求,标准客房价格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各旅游饭店经营者必须于今年4月21日前,在本旅游饭店总服务台等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标准客房(除套房及别墅以外的房型)实际销售价格。

  三亚市物价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陈金波称,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将在今年“五一”节前及期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的旅游饭店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执行价格备案、政府指导价及价格公示等行为,将依照《海南经济特区旅游价格管理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相关法规进行查处。

  今年4月1日前,物价局将通过《三亚物价网》(网址: http://wj.sanya.gov.cn/ )公布各旅游饭店“五一”期间核准备案价格。

(审核:韩建畴 编辑:容朝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