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 省工信厅召开政策解读会 300多家企业参加

09.09.2016  06:02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9月2日,省工信厅组织各市县工信主管部门、4大园区、20余家众创空间、300多家企业,召开2016年“服务互联网企业、促进社会投资”工作会议,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此次出台的《办法》,是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互联网产业的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海南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重点和申报程序。专项资金将采用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事后补贴奖励、购买服务等方式,对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人才、产业园区和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活动等给予全方位扶持。其中一些扶持政策对于互联网企业和人才非常“解渴”:一是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模式,对银行和风险投资看不上的初创企业进行参股投资,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二是对引进人才给予社保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贴、免费办公用房等补贴,购房补贴最高可达50万元,且打破“学历+职称”的传统人才观,以工作经历、工作薪酬为标准认定互联网人才。三是对互联网创业基地和众创空间给予开办费、租金、运营费扶持,最高扶持可达2000万元,此项政策将有助于强化提高我省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水平。四是对创业节、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各类互联网创新创业活动给予支持,此项政策将有助于营造我省互联网创新创业氛围。

目前,省工信厅已经启动互联网人才社保补贴申报、互联网众创空间评估等工作,近日将全面启动2016年度省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专项资金拨付工作,对产业园区、互联网企业以及互联网人才给予实实在在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