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为国歌立法鼓与呼

23.12.2014  10:01

  于海近影

  于海在2009年国庆联欢晚会上激情指挥

  你也许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的词曲作者分别是田汉、聂耳;知道这首歌诞生在1935年,原是电影《风云儿女》的插曲;知道在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这首歌就被确定为代国歌等有关情况。但你也许不知道,国歌的标准演奏速度和长度:每分钟96拍,标准时长为46秒。

  这是解放军军乐团指挥于海告诉记者的。自1978年以来,他已数不清在多少次国家级的大型活动中指挥演奏和演唱国歌,对国歌有很深的感情。

  他说,自2008年当选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以来,每年政协会前必提出关于为国歌立法的提案,至今已经7次,“为的是凝聚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的尊严”。他认为,国歌的速度和长度,当然也应该在《国歌法》的规范之列,“我们的国歌是雄壮的、战斗性的,必须保持一定的速度,不能像和尚念经似的,如果速度慢,音乐性质就变了。”

   于海的欣慰:“国歌立法已经是早晚的事了”

  近日,于海等33名委员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他们在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有关凝聚民族精神,为国歌立法的提案答复的函。函中明确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维护国歌的权威性,尽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定是必要的”,将“适时推动有关立法进程。”于海觉得,“这就是说,国歌立法已经是早晚的事了。”

  其实早在去年,于海等40名委员就曾经收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他们在政协十二届第一次会议上的提案答复的函。那次的函指出,有关单位已经对国外相关立法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研究,结果是“国外针对国旗和国徽的立法较为普遍,而国歌的立法较少,其中俄罗斯、加拿大、马来西亚等国家制定了专门的国歌法,而日本、新加坡、缅甸、菲律宾等国则将国歌与国旗、国徽等国家象征一并立法进行规范”。今年的函相对于去年而言,朝着于海的期望迈进了一步。

  于海说,自己曾备感国歌的巨大震撼力。“我曾看见数十万群众在《义勇军进行曲》中肃立、致敬,意志顽强的体育健儿在国歌声中潸然落泪,我也亲眼目睹了百余位地位显赫的外国首脑、世界风云人物在国歌声中无比虔诚和崇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国歌有着不可侵犯的神圣,有着至高无上的尊严。”

  作为军人,于海对国歌又多一重热爱。他说,目前,国内外敌对势力蠢蠢欲动,亡我之心不死,特别是日本军国主义又在复活。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确定我国的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我们呼吁为国歌立法,不仅有着深远的历史意义,更有现实意义!”所以,于海建议,“应该如1990年制定《国旗法》、1991年制定《国徽法》一样,尽早制定《国歌法》,使国家的第一声音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