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半年受理7700多件法援案件 14事项可申请法律援助

18.07.2014  12:13

      作为海南省委、省政府2014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之一,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备受重视。截止6月底,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51件,今年,海南将降低门槛、扩大范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500件,这是南海网记者7月17日从海南省司法厅在海口召开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事项推进会上获悉的。

      上半年海南受理法援案件7751件今年完成1.65万件

      截止今年6月底,全省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51件,占全年预计受理数的47%,免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1799人次,占全年预计咨询数的44%,13个市(县、区)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新增了17个工作站。会上透露,由于便民服务窗口不完善,经费保障未到位,上半年,有的市县法律援助解答咨询量完成超过60%,但部分市县工作进度缓慢,案件受理和咨询量占年度任务比例较低,下半年将重点督查工作进展缓慢市县。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屈建民要求,要加大案件受理力度,确保完成全年受理案件数不少于16500件,免费解答咨询数不少于50000件两项硬指标。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机构体制,同时,强化经费保障,统筹律师资源调配,增强律师资源短缺地区办案力量,统筹推进为民办实事法律事项高标准、高效率地全面完成。

      海南建省级“12348”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

      为了更好的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海南建省级“12348”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选址于省司法厅办公楼二楼,面积约100平方米,目前正在进行设计、装修。三亚、陵水、定安、琼中等市县的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已基本建成,均在办公楼一楼安排设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五指山市、白沙县新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目前,尚有9个市县便民窗口未建。省司法厅要求,年底前所有市县区要全部设立便民窗口,完善残疾人、老年人等服务设施。

      在增设便民服务窗口的同时,省法律援助中心以及昌江、琼海、定安、陵水、琼中、保亭、文昌、儋州等8市县均在看守所新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下一步,将拓宽横向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领域,在交警大队、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医调委、农场等部门或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年底全部完成在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

      请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等14事项可申请法律援助

      另据悉,今年3月27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通过《海南省法律援助规定》(修正案),扩大了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更多涉及民生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提出公民对14项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包括: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者因劳动合同解除、终止请求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工伤事故、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主张因环境污染、公共卫生、安全生产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因高危作业、产品质量造成损害请求赔偿的;主张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产生的民事权益的;请求征地、房屋拆迁补偿的;主张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产生的民事权益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请求损害赔偿的;省、市、县(区)、自治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援助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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