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工人死亡事故 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被罚款21万元

18.12.2021  12:34

  今年7月16日7时许,在文昌龙楼镇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海南春光饮料加工厂项目,一名工人在生产车间顶层进行防水作业过程中从约9M高预留洞口摔落水泥地面,经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12月1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安全生产时防水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人死亡事故,近期,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被罚款21万元。

  据介绍,今年3月1日,海南春光食品有限公司以2555万元总造价将海南春光饮料加工厂项目工程发包给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于2021年3月份进场施工,6月份完成主体工程后,在7月份以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将防水施工劳务承包给王某华,由王某华组织安排工人进行防水施工。7月16日,王某华安排梁某江、马某强、马某芳和史某平(死者)对海南春光饮料加工厂项目生产车间顶层进行防水施工。当日7时许,史某平从生产车间顶层预留洞口踩空坠落,从约9M高空坠落到水泥地面,工友发现后进行抢救,同时拨打120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文昌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龙楼镇人民政府等单位组成的龙楼镇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7·16”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认为,史某平在9M高的生产车间顶层上作业时不慎从预留洞口坠落到水泥地面导致死亡,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是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和监督缺失,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外包施工队对施工现场缺乏严密组织和有效管理,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未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督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今年8月30日,事故调查组表示,经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张某强未能全面履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在事故中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给予张某强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商报记者注意到,11月17日,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给予文昌市第二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给予张某强罚款106582.32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