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获刑 乐东法院依法对陈某毛为首的恶势力犯罪进行宣判

30.09.2021  21:13

  9月30日,东法院对被告人陈某毛等11人涉恶犯罪一案依法进行宣判。以陈某毛为首的11名团伙成员犯开设赌场、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至十一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3万元至60万元人民币。

  宣判现场。乐东法院供图

  2018年至2020年间,陈某毛纠集陈某、陈某富等人在乐东县莺歌海地区共同或分别实施多次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陈某毛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为聚敛财物,该团伙自2018年1月份至2020年4月份在乐东县莺歌海镇多个地点陆续开设赌场,获利达140万余元。

  2018年6月份,该团伙还通过与承租佛罗林场林地的吴某某相勾结,将林地上挖出来的石英砂土转运、出售,非法开采致国家矿产资源损失350万余元。期间因与他人矛盾,团伙部分成员殴打他人,致二人轻伤。

  该团伙多次实施开设赌场、非法采矿、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在当地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根据陈某毛等11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乐东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乐东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严打高压的态势,该案的依法审判,维护了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乐东社会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