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乐东将实施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

24.10.2021  22:22

  10月24日,记者从乐东黎族自治县获悉,明年1月1日起,乐东将实施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电动两轮车需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过渡期内上路需悬挂临时号牌,否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乐东黎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主要针对2022年1月1日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过渡期登记,申领过渡期临时号牌。

  2022年12月3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办理过渡期登记,未办理过渡期登记的电动两轮车,不得上道路行驶。电动两轮车在2022年12月31日后未悬挂临时号牌上道路行驶,或者过渡期满后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实施处罚。

  据介绍,对于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乐东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2年1月1日开始,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电动两轮车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的,应当悬挂过渡期临时号牌,遵守非机动车通行管理的有关规定。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