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县局联合相关部门捣毁一个“销售假酒黑窝点”

14.09.2016  03:02

  9月13日上午,乐东县局正式将孙某涉嫌销售伪造他人厂名厂址的酒类制品案件全部材料移交至县公安局,且犯罪嫌疑人孙某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8月30日下午,根据县公安局内部线索,乐东县局、县公安局和县烟草专卖局组成联合打击小组,共12人,对位于乐东县黄流镇黄东村孙某家进行检查,发现孙某家一层大厅左边墙角处有74箱牛栏山陈酿白酒,门口外面有5箱牛栏山陈酿白酒,均标注生产厂家为北京某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同时,在孙某家一楼房子左边发现26箱红星二锅头酒,包装上标示为高级清香型白酒;16箱外包装标示为原浆二锅头酒,打开其外包装后,发现每箱原浆二锅头酒中均放置2箱中国劲酒,规格为125ml×24瓶,共计32箱。孙某当场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酒类流通随附单》、供货者合法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和产品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清单等执法文书,进行现场拍照取证,并依法查封扣押上述酒类产品。 

      近期,乐东县局联系到涉案酒类生产厂家,经厂家专业打假人员核实鉴定,上述牛栏山陈酿白酒、红星二锅头酒和中国劲酒共137箱、货值33768元,均为假冒他人厂名厂址的白酒。目前,该案件所有材料已移交至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