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被警告、罚款1.3万元

02.06.2022  12:01

  6月1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长达2年而且未明码标价提供服务,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今年5月被警告、罚款13000元。

  2月21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佛罗镇长流村二队国道旁)执法检查,在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经营场所未发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未发现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表。

  执法人员调查结果显示,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于2017年11月份开始经营,除去该养生堂转租和停业时间,营业时长达2年。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在营业期间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未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服务项目收费价格表,提供服务违反明码标价规定。 

  据悉,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未明码标价提供服务、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5月1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未明码标价提供服务的行为,给予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行为,给予乐东佛罗心满意足养生堂警告、罚款11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