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两兄弟为争1.3亩地成为陌生人 你胜我败亲情没了

23.04.2015  17:24

      原标题:为争1.3亩地,两个兄弟成了陌生人

      你胜我败亲情也没了

      因为1.3亩土地,原本感情深厚的一家人如今却形同陌路。接到乐东黎族自治县九所镇政府将地一分为二,兄弟俩各一份的决定书后,官司先赢后输的黎瑞烔再次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22日,在向南国都市报记者介绍情况时,黎瑞烔坚定地说:“我也不顾什么兄弟情了,无论如何也要争回我的权益。”

      黎瑞烔说,他与黎某全是同胞兄弟,同是乐东人。2013年8月,黎某全强行拉石头到他承包地里堆放,导致他无法进行生产经营。

      2013年12月20日,乐东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黎某全一家应立即停止对黎瑞烔承包地的侵害,判决7日内清除放置在承包地上的石头等杂物,将土地返还给黎瑞烔。但黎某全不服,上诉到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兄弟俩都主张对该块地享有合法使用权。但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个人间对土地使用权有争议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两人可在争议地的使用权由相关部门确权后,再行主张权利。2014年6月17日,二审法院作出撤销一审的判决,并驳回黎瑞烔的起诉和黎某全的反诉。

      2014年12月24日,乐东九所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将1.3亩地一分为二,黎瑞烔和黎某全各占一半。黎某全后在争议地旁边开垦的0.3亩地归黎某全使用。

      但黎瑞烔认为,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属于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受理范围,乐东九所镇作出的处理决定已超越法定职权行政行为。

      同时,第一轮土地承包前,黎某全已是乐东县粮食局职工。后来,他的儿子和女儿也外出工作,户口已经转为非农户户口,并迁至海口市,两人原所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交回村委会。且九所镇政府作出决定认定事实错误,证据不足。

      2015年2月12日,黎瑞烔向乐东县人民法院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撤销乐东县九所镇政府作出的将争议地一分为二的决定。目前,法院还没有开庭审理。

      为了1.3亩地,黎瑞烔兄弟俩原本深厚的感情没了,两个人见面就像陌生人,互不打招呼。俗话说,哥俩好,兄弟间有什么不可以商量的。一块地一分为二,岂不是皆大欢喜?对此,黎瑞烔坚定地说:“事到如今,我也不顾什么兄弟情了,无论如何也要争回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