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义务教育将试点学区制管理 教师今后可跨校兼课

05.11.2014  11:36

  海口网11月5日消息 (海口晚报全媒体记者 任锦雯)记者4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根据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的要求,省教育厅日前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制管理试点工作,有效缩小义务教育阶段校际、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按计划,2014-2015学年度,我省将优先在2013年已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市(区)启动学区制试点工作。2015-2016学年度,将在2014年通过国家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的县(区)滚动开展学区制试点工作,待两批试点区域取得试点经验后在全省范围逐步铺开。

  据介绍,我省学区制学校管理模式将按照名校引领、相对就近、优势互补、分步推进的原则组建,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吸纳2~5所成员学校形成一个学区,实施“捆绑式发展”,可以是中学与中学、小学与小学组建学区,也可以是一所中学与几所小学组建学区,具体由各地根据办学情况确定。在学区制的运行过程中,将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负责制订教学教研活动计划和方案,定期开展学区集体备课、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等活动,做到备课、教学、教研、培训成果共享,整体提高学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而学区内学校教师资源将实现共享,学校间实行教师交流、跨校兼课。

  学区制:

  学区制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由一定数量的义务教育学校组成学区,在学区内通过创新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及考核评估措施,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学区制学校管理模式:

  以优质学校为学区长学校,吸纳2~5所成员学校形成一个学区

  将建立学区校长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学区教学研究与管理中心

  校间实行教师交流、跨校兼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