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行为该如何奖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喊你来提意见

08.09.2021  17:27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近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公开征求意见的《海南省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指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办法》所称市场监管领域知识产权是指专利、商标、商业秘密、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等。所称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没款等行政处罚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举报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实名或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明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相关规定的情形,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匿名举报人接到奖励领取告知,并决定领取奖励的,应当主动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等信息,便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验明身份。

  《办法》要求,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违法犯罪线索,并提供了关键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掌握;属于海南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管辖范围;举报内容经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未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举报的这5个条件。

  《办法》明确,举报奖励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二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级举报奖励。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

  对于有罚没款的案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并综合考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序等因素,确定最终奖励金额。属于一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属于二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属于三级举报奖励的,按罚没款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奖励至三级举报奖励的奖励金额应当分别不低于5000元、3000元、1000元。

  《办法》还指出,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办法》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

  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办法》现公开征求意见,单位和个人可在9月17日前将意见建议提交至海南省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