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暴恐犯罪线索最高奖50万元

06.08.2014  11:08
      本报海口8月5日讯(记者李关平  通讯员樊磊  陈炜森)今天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该厅制定了《海南省公安厅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奖励办法(试行)》,自即日起施行,发动群众举报涉恐涉暴线索。

  《办法》列举了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线索的6种情形:组织、策划、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为暴力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作案工具、场所等帮助和交通工具等便利条件的;非法制造、经营、运输、邮寄、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的;非法制造、经营、传播、私藏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宣传品的;其他涉嫌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犯罪活动。

  群众可通过向执勤民警举报、到公安机关举报,或通过110报警电话、12110短信报警平台、“海南警方”官方政务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对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请举报人自行设置验证身份的6位数以内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为代码,以便日后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公安机关接到举报后,将认真受理、书面记录、及时处理,并根据查证情况和其对防止暴力恐怖事件发生、侦破暴力恐怖犯罪案件、抓获暴力恐怖犯罪嫌疑人发挥的实际作用和效果,分级给予1000元至50万元的现金奖励。公安机关将对群众举报情况严格保密,采取必要措施保护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