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的通知

13.10.2015  15:17

琼继教办函〔2015〕10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10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1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农垦总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0月24日10:00—14:30在海南锦鸿温泉花园酒店大堂报到(地址:在海口市蓝天路15号),24日-26日在酒店四楼会议室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超声医学诊疗及临床医务人员。

四、讲授师资

广州军区总医院超声科主任王莎莎主任医师、教授;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超声科主任吕发勤主任医师、博士后;海南省人民医院超声科主任杨炳昂主任医师、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超声科副主任景香香主任医师、博士;海口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朱才义主任医师、教授;海南省农垦总医院超声科张秋元主任医师;海南省农垦总医院超声科主任黄旴宁主任医师等多位经验丰富的超声专家授课。

五、培训内容

(一)超声造影的基础研究进展;

(二)子宫输卵管造影2D-4D的演变;

(三)腹部实质脏器创伤的超声诊断及超声引导的微创治疗;

(四)超声造影在肝脏占位性病变诊断中的应用;

(五)子宫输卵管四维超声造影的规范化检查;

(六)弹性成像在甲状腺疾病中的应用;

(七)加强超声质量管理、提高超声诊断水平;

      (八)甲状腺疾病病例讨论。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学员培训资料费240元/人,食宿由会务组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0月10日前将《“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nkyykjb  @163.com   ,或电话告知海南省农垦总医院科教科,联系人:林少芳,联系电话:0898-66815500,手机13698935491。

 

        附件:“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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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超声新技术临床应用学习班”报名回执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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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备注

 

 

 

 

 

 

 

 

 

 

 

 

 

 

 

 

 

 

 

 

 

注:不发回执则不保障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