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个主体”责任 高新区“安全生产月”提出新举措

12.06.2018  23:08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党工委、管委会部署安排,6月12日上午,高新区召开2018年第二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会议由李冬青副主任主持。

      会上,高新区安监局局长彭浩总结了高新区1-5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布置。

      受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林一民委托,党工委副书记郭志伟做了动员讲话。他表示,政企合力,落实管委会的监管主体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及个体生命自我保护的主体责任“三个主体责任”;以园区职工喜闻乐见的方式形式,切实开展好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活动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应急管理重要思想及安全发展理念,特别是要把深入宣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做到入脑入心、落地生根。要让园区职工人人具有安全生产“主人翁”意识,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意识转变。

      郭志伟副书记要求,辖区各企业一是要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二是既要抓好经济的提速发展,又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稳定的关系。三是要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稳定、保安全就是促发展的思想,千方百计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会后,与会人员一同观看了安全生产主题宣传教育片,并参观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展。

      参加此次会议人员有高新区委领导、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委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高新派出所负责人及各企业、在建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等近300人。

省无管局开展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 宣传教育活动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工信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月”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沙市分会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三沙市分会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