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立法质量打基础创条件

17.01.2017  01:03

                                         

                 

                         

海南人大网消息(王广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之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面改进立法业务工作,补短板,解难题,为立法业务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保障,提升工作效率,为提高立法质量打基础创条件。

为此,2015年8月,工委启动了立法工作纸质文件材料的档案化管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并以此为牵引七项举措统筹实施,综合发力,加强立法业务文件材料档案化和数字化管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利用行为。

一是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工委领导就此项工作多次向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汇报和请示,多次与办公厅有关领导沟通协调,征得了领导同志的有力支持和办公厅等有关部门的通力配合。毕志强同志多次听取汇报,并现场视察指导。办公厅档案室提供了百余份档案复印件,补齐了遗失的部分文件材料。

二是领导挂帅,全员动员。工委分管领导李永利同志亲自任领导小组组长,现场办公督导;各处室全员动员,分工协作与集中攻坚相结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其间,李永利同志还带队到全国人大法工委等有关部门考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档案室的同志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具体的业务指导。

三是搭建平台,提供支撑。工委克服办公用房紧张的困难,调整出两间办公室建设本工委独立的专业化图书资料室,配置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器材,为档案化管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落地、探索立法业务工作信息数据规范管理、科学管理、网络化管理新路径提供物质保障,搭建平台。

四是项目牵引,重点突破。工委从立法经费中拨出16万元,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启动档案化管理和数字化加工项目,对现存的文件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加工,冲破专业、技术、人力瓶颈,扭转旧有多头管理、分散存储的格局。并以此为牵引,多措并举,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截至2016年5月项目竣工,共计整理归档和数字化加工涵盖1982年至2015年的文件材料1244盒、12435件,著录扫描413044页;专业图书编目788册。

五是专业操作,规范管理。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严格依照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文书及法律文书立卷归档办法、档案分类规定、保管期限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22-2000)》、《海南省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琼档字[2014]28号)、本省人大机关《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等国家和省级规范标准操作。采用海南省档案局开发推广的“琼兰档案管理系统(单机版)”专业软件管理系统著录、检索和存储数据。同时,还制定出台了借阅等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利用行为。

六是按章办事,抓严抓实。工作开展之初,工委领导即多次强调要“按章办事,抓严抓实”,不搞“花拳绣腿”和“山寨货”;要厉行节约,严守财经纪律;严格监管外包公司履行合同。

七是举办培训,筑牢基础。工委举办了两期档案和数字化档案检索利用培训,邀请有关方面专家授课。

此项工作的开展,解决了“办了不存”、“存了丢”、“查不到”、“找不着”、“用不上”问题,查阅利用量和效率大幅度提高,实现了“为形成者服务”的档案功能。同时,也为推进档案信息数据网络化管理,深度发掘利用档案信息,服务于全省立法工作,服务于依法治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形成与发展、地方立法史等课题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实现档案“为社会服务”的价值。另外,也为全国人大推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投下了“先手棋”。 

省人大法工委秉持“主动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提升立法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水平, 努力 为提高立法质量创造条件,把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抓严抓实抓细抓深”的工作理念,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立法业务文件材料档案化和数字化管理工作“立足当下,服务长远”的重大意义,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紧迫感,抓早,抓紧,抓好,取得了实效。

李宪生同志、毕志强同志和陈国舜秘书长等常委会领导在现场视察时,给予了高度肯定。四川、江苏、河北等兄弟省市人大在现场观摩、听取经验介绍后也表示海南在此项工作上已走在了各省市的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