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房产 海口一对亲兄弟对簿公堂

22.12.2014  20:40

      原标题:哥哥状告弟弟要求分割房产

      海口秀英区法院:建房主体是弟弟,驳回哥哥的诉讼请求

      曾东与曾悟是海口秀英区的一对亲兄弟,哥哥曾悟60多岁了,弟弟曾东也已年过半百。他们的父亲在世时曾写下《证明书》,要兄弟俩将房屋对半分。在他们的父亲去世近20年后,兄弟俩却为房屋和宅基地打起了官司。近日,海口秀英法院公开审理了该案。

      一对亲兄弟为争房产对簿公堂

      今年63岁的曾悟出生于海口秀英区某村,在家中排行老大,他有两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弟弟曾东排行最末,比他小12岁。曾悟在海口琼山区某国营农场工作、生活,而弟弟曾东则留在家中务农。曾悟说,多年来他在外工作,家中房屋一直由弟弟一家进行打理,因自己每年过年和祭祖需要回家居住,便多次与弟弟商量对房屋进行分割,但遭到弟弟的拒绝。

      曾悟称,1989年,父亲曾新与母亲林玉向村里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在当年12月向村里交付了850元押金,而这笔押金正是他给父亲钱用以交付。因父亲和弟弟经济较困难,经过商量,便由他个人出资8500元用于建造房屋。他父亲于1990年开始动工建造房屋,当年建了第一层房屋,后来又加盖了一层,均为红砖结构。曾悟说,父亲曾专门写下《证明书》,确认该房屋兄弟两人一人一半。但父亲去世后,弟弟却不肯分割房屋,兄弟俩的关系也因此紧张了起来。

      后来在亲戚和村民的规劝下,兄弟俩于2012年11月19日达成协议,经双方签名确认,黄某某、王某某等人作为证明人亦签名并按手印。其内容为:曾新、林玉建造房120平方米,曾悟、曾东共同有份,第一层房间曾悟一间,曾东两间,客厅、伙房行道包括楼梯共同有份,第二层为曾悟所有。曾悟说,协议达成后,他准备让弟弟移交房屋,却再次遭到拒绝。在争吵过程中他才得知,原来弟弟于2010年7月就背着哥哥和两个姐姐将宅基地登记至自己的名下。得知此事后,曾悟把弟弟告到秀英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涉案房屋及宅基地进行分割,并判令他对上述房屋及宅基地享有50%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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