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儋州、文昌、临高、陵水调整来(返)人员查验管控措施

06.10.2022  12:30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海口来(返)三亚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的通告

(通告2022年第193号)

  根据综合研判,现将海口来(返)三亚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10月6日6时起,有海口市旅居史人员进入我市前,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准予进入我市,并赋黄码、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3次核酸阴性转绿码,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旅居史已进入我市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海口之日计算,填平补齐。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如瞒报、迟报、谎报旅居史,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三亚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研判,我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7日内有省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儋州市。已进入儋州市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在入琼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旅居史的人员:入琼后在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儋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四、上述涉疫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热线电话:

  23366120;23399120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23860151

  兰洋镇:23356811

  和庆镇:23360701

  南丰镇:23711034

  东成镇:23501352

  光村镇:23521973

  王五镇:23631618

  雅星镇:23782202

  新州镇:23306168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23256564

  峨蔓镇:23262155

  白马井镇:23652976

  排浦镇:23601174

  大成镇:23309939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办事处:

  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办事处:

  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办事处:

  23553005或18289862996

文昌发布关于调整省外来(返)文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文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10月4日18时前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已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三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对10月4日18时后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

  四、相关要求:

  (一)以上人员应主动向居住地村(居)委会、小区物业报备(学生向学校报备),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三)本通告自2022年10月6日1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现行防控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45热线或文昌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63266823咨询。

  文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临高县关于调整来(返)临高人员防疫措施的通告

(临通告2022年第110号)

  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经临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对来(返)临高人员的防疫措施做如下调整:

  一、省内来(返)临高人员

  1.三亚市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其中,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市海棠区旅居史人员,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其余人员抵达临高后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

  2.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县的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临高。抵达临高后,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二、省外来(返)临高人员

  1.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以上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3.所有来(返)临高的人员,特别是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临高的入境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主动提供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登记,配合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县域内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临高县的防疫措施根据各地区的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发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疫情防控良好舆论氛围。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安全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于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临高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0898-28355880。

  各镇疫情办公室电话

  临城镇 0898-28280077

  东英镇 0898-28380996

  调楼镇 0898-28327169

  波莲镇 0898-28511588

  新盈镇 0898-28315886

  博厚镇 0898-28540911

  皇桐镇 0898-28492010

  多文镇 0898-28458906

  南宝镇 0898-28422011

  和舍镇 0898-28432010

  加来镇 0898-28413670

  临高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陵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省外来(返)陵人员采取以下健康管控措施:

  一、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西藏、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三、注意事项

  (一)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往返核酸采样点须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在“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近期政策变更频繁,如遇到问题请拨打陵水黎族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咨询电话:0898-83323213。

  陵水黎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