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法院:被告人可着便服受审 实行去犯罪化标签改革

18.03.2015  18:22

      原标题:临高法院:被告人着便服受审

      3月16日,临高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庭审的被告人郑某,并没有穿着印有看守所的“号服”,而是着便服参加庭审。

      临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公布的《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明确:“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意见颁布后,临高法院迅速落实刑事案件被告人“去犯罪化标签”这一改革措施。在庭审时,剔除刑事被告人“犯罪化标签”,用普通座椅、去掉号服、不违法加带戒具。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郑某表示,开庭前法警提醒可以穿便装受审,感受到了法律对自己的尊重。记者李佳飞通讯员黄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