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尧龙水库管理所财务乱象:7年招待费餐费达78万元

13.08.2014  10:40

  临高县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多位职工近日向记者反映,该所前所长、党支部书记王某及代所长杨某松在任期间,所内财政混乱,涉嫌违规违纪。经临高县审计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所2005年7月-2012年12月的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审计,得出的结果:55万余元支出无发票,其中白条列账42万余元;业务招待、招待费、餐费共计78万余元等种种乱象。距审计报告得出至今已经过了快5个月,但相关部门尚未介入调查。

  7年招待费、餐费达78万余元 平均每年花11万余元

  “我们职工看到《审计报告》后,才知道所里财务状况竟然这么混乱。”8月12日,临高县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职工代表黄辉(化名)拿着一份由临高县审计局3月18日转给信访局的《临高县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2005年7月至2012年12月财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说。

  记者在黄辉提供的《审计报告》上看到,自2005年7月至2012年12月,尧龙水库共实现营业收入5695858.95元,共发生业务招待费用及餐费等788751.70元,业务招待费及餐费等占营业收入的13.85%,比重较大。

  以上业务招待费用及餐费中有发票的餐费为460400.70元,以收据或自制单据列账的餐费为194730.30元,烟酒、食品及烟花爆竹等133620.70元,以上业务招待费用及餐费等在管理用/业务招待费用列支585471.80元,在其他业务支出及生产费用等科目中列支203279.90元。

  55万余元支出无发票 其中白条列账42万余元

  《审计报告》明确指出,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自2005年7月至2012年12月,有551310.80元的支出未取得发票,其中以加盖对方单位公章的原始单据列账支出125565.00元,以单位自控或未盖章的原始单据列账支出425745.80元。

  如:2008年1月3#凭证,购买磷肥等列账其他业务支出,以收据(磷肥)14760元、收条(牛粪便)6151元列账,收据均无对方单位盖章且未附发票。

  2009年11月8#凭证,购买鸭饲料列账营业外支出15860元,以收据列账,收据无对方单位盖章且未附发票等。

  根据账面显示,2005年9月5#凭证,收到海南某公司五年水库养殖承包款75000万元,依据现金收入凭单(只有会计签字)列账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未附相关合同协议、面积及单价资料。

  所长被免一年 后任 党支书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职工介绍,该所主要有财政补贴、橡胶收入、水电费收缴三部分收入,但大部分职工的社保、养老等保险都没有缴纳。

  据了解,王某在2005年担任所长,2010年11月因违规摆宴席,同年11月15日被停止所长职务。2011年9月初,临高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对其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行政处分于2013年3月7日起解除)

  但于2011年10月28日,临高县水务机关企事业批准王某为下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同年11月1日召开的党员大会被选举成党支部书记。

  王某接受记者采访时对《审计报告》未提出异议。王某还称,所里欠别人的款项较多,还有打了多次官司、所里人员出差、搞广告等都需要钱,另外买水泥化肥等相关费用都放在了招待费餐费和“白条”中。所里在前些年的(财务)管理确实不规范,但自己并没有违规违纪的地方。

  纪委今年未接到相关举报 《审计报告》仍在信访局

  据了解,2013年6月2日,职工向临高县联席办(信访局)反映尧龙水库财务情况混乱的情况,王某、杨某松涉嫌违规违纪。县审计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该所进行财务审计和反映情况的核实,2014年3月18日将审计情况回复给县信访局。

  临高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称,王某对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的管理上确实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审计部门经过审计后,王某、杨某松是否涉嫌违规违纪应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临高县监察局副局长符小燕说,县纪委、监察局今年内未收到尧龙水库工程管理所职工对王某或杨某所的投诉,也没收到审计局或信访局转来的《审计报告》。

  临高县审计局局长陈达华确认职工向记者提供的《审计报告》为该局委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得出的结果,由于《审计报告》已经提供给县信访局,具体情况要咨询信访局。

  临高县信访局副局长洪勉称,该局已经接到审计局提供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的原件目前还在局里。从信访业务来看,该局无法从这份报告中判断是否存在违规违纪问题。上访人可根据《审计报告》反映出来的内容进行整理,直接向纪委监察等部门反映;上访人也可以根据《审计报告》的结果,重新形成书面举报材料后,该局再将举报材料移交纪委监察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