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孕妇腹痛发现胎儿露脑袋 医护让其步行至产房

25.06.2015  09:35

  21日凌晨3时左右,临高县妇产科待产区内,一名有分娩症状的产妇在护士搀扶步行去产房时,婴儿突然生产出来并坠落地上,头部受伤,再加是早产儿,现在生命垂危,正在医院抢救治疗。家属认为医护人员不用推车送孕妇,而是搀扶孕妇步行存在过失,使婴儿的情况更加恶化,要求医院承担责任。23日,该医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正在开展调查,该承担的责任一定承担,如果医护人员存在过失,将追究其责任。

  早产婴儿坠地头部受伤

  生命垂危正在抢救

  23日上午,南国都市报记者来到临高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产妇冯女士正躺在病床上,丈夫谢先生和她姐姐在一旁看护。冯女士身体虚弱,说话声音低沉,需要挨近才能听得清楚。谈及自己新生的小儿子峰峰(化名)时,她脸上布满了愁容。

  20日晚上10时左右,才怀孕七个月的冯女士突然感到腹部疼痛不适,在家人的陪护下到医院办住院治疗。冯女士称,当时她在产房的待产区里输液,21日凌晨3时左右,她腹痛加剧,准备上厕所,却发现婴儿头部已经冒出来,便让在旁边照顾自己的姐姐去叫医护人员。

  冯女士姐姐告诉记者,她把情况告诉医护人员后,要求对方找推车送妹妹去产房,可是只来了两名医护人员,没有推车,还称走过去没问题,孩子不会掉出来。两名医护人员扶起妹妹,她站旁边拿着输液瓶,妹夫则拉着妹妹裆部的一块布,当时裤子是半脱的,这样可以防止小孩子坠地。

  “大概走了二十多米。”谢先生称,他们这样护着妻子走到距产房三四米远时,医护人员称他们不能进去,让他们放手。他就松掉手上的布走开,才走出三四米,就听到其他患者喊小孩要掉了,回过头时,小孩子已经头着地,脐带也断了。

  这一幕让冯女士家人一时不知所措。冯女士姐姐称,小孩子落地后,一辆推车才推到产房门口。有人喊快把小孩子抱起来,医护人员才把小孩子抱到推车上。

  家属认为院方存在过失

  要求医院保障孩子治疗

  据临高县人民医院21日出具的出院记录介绍,患儿胎龄28周,在该医院妇产科顺产娩出,急产,出生时患儿自母亲产道娩出时着地(高度约10余厘米),羊水清,无脐带绕颈,胎膜早破1天,出生时全身发绀,呼吸弱,反应差,经给氧、吸痰等处理,患儿面色稍转经,呼吸恢复,出生体重1.1kg。这份诊断结果有早产儿、新生儿窒息,头皮血肿等病症,并认为患儿病情危重,建议转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治。

  21日上午,峰峰便被转到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至今。海医附属医院出具的一份检查报告认为,新生儿缺血缺氧性脑病,枕大池大;左侧脑室前角积血,顶后部蛛网膜下腔出血可疑;右颞顶及顶上后局部皮下软组织肿胀。

  谢先生认为,孩子颅内出血、肿胀,是因为临高县医院医护人员看护不当致孩子坠地造成的,加重了孩子的病情,医院需要承担责任。

  他告诉记者,他们夫妇是临高县东英镇波浪村人,务农为生,经济上并不宽裕。给孩子转院时,他已经交了一万元医疗费,今天他又接到医院的催费电话。这么高昂的治疗费,他们难以承担,而且孩子的治疗还需要一段时间。因医护人员存在过失,他们这两天一直在跟临高县医院协商,要求对方垫付一定的治疗费用,保证孩子治疗不中断,届时将走医调委等相关途径解决。

  院方表示正在开展调查

  将根据认定承担相应责任

  当天上午,记者在妇产科医生办公室试图向医生了解情况时,被告知该医院医务科正在处理。

  随后,该医院副院长、医务科主任谢杰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情发生以后,23日,他们接到患方的书面申诉,立即派了一名处理医疗纠纷的专职人员与患方对接,了解具体情况。今天他们院长指示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详细调查。他们会依据省卫计委要求,走省医调委的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省医调委认定他们承担多少责任,他们就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医护人员违反了工作流程,存在医疗差错或过失的,会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

  谢杰睿表示,对孩子的治疗他们持积极的态度,昨天他们曾向患方提出先垫付5000元,但双方没有谈妥。在保障小孩子治疗的具体措施上,谢杰睿表示,他们需要向医院领导请示后,再研究做出决定。

  另据记者从海医附属医院儿科了解到,峰峰现在未脱离生命危险,需要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记者 王小畅)

编辑:陈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