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事业编”招聘被曝有猫腻 回应称符合条件
近日,网友“小华”向南海网反映,临高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猫腻”,不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王某佳通过了笔试面试。另一名考生符志成笔试第二,面试成绩不足60分,但第一次公告却没有告知面试不足60分则不被聘用。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廖福华解释称,经过调查研究,王某佳符合招考条件。另外,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规定,面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聘用,该限制条件在考生面试前通知。
举报1:不符合报考条件却通过笔试面试
小华介绍,根据《临高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报名时间为6月16日—24日。王某佳自2009年9月至2012年7月就读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2年10月到临高电视台实习。
王某佳报考临高县委新闻办公室专业技术岗2,该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具有2年以上新闻采编经验”。但王某佳在临高电视台工作经验不足两年,不符合硬性条件的王某佳却以笔试成绩63分,面试成绩66.7分,顺利通过。
王某佳得知被网民举报后,于12月回到学校补办1个学校记者证和1张证明书,却无法提供任何个人署名发表过文稿的报纸原件和复印件。
举报2:第六次公告突然增加面试硬性条件
还有网友反映,一名叫符志成的考生报考了临高县委新闻办公室专业技术岗2,取得了笔试成绩78分,全县考生排名第二的好成绩,但该考生的面试成绩仅有57.3分。
根据《临高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通知,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并没有对面试成绩多少分便不予录取进行说明。但《临高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第6次)》却突然出现一条新规: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招聘方案经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报名日前10个工作日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回应1:王某佳在校曾有新闻采编经验
南海网记者从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了解到,该校在2009年-2012年确实开设校报记者站,但由于时间已过多年,校方宣传部经过多方查找,仍无法证实王某佳是否曾在记者站进行采编。学校宣传部未向该生补办过任何类型的记者证,但该校团委为其出具曾在广播站工作的相关证明。
南海网记者曾电话联系上王某佳,她称,相关情况已由临高县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拒绝接受记者采访。
廖福华称,该局曾收到过王某佳的情况反映,该局也进行过调查。王某佳提供两份“特邀记者”的证件,证明其在校期间有采编经验。王某佳所报考岗位只要求“2年以上新闻采编经验”,并非“采编工作经验”。但该局并未向记者展示王某佳所提供的两份“特邀记者”证件,也没能展示其任何署名的新闻作品。
“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王某佳自2012年10月到临高县电视台从事新闻采编工作至2014年报考临高县事业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已有1年9个月的新闻采编经历,加上其在校期间的采编经验,王某佳符合报考条件。若网友能提供具体证据证明王某佳出具的相关证件造假,或在校期间并没有采编经验,可以向我们反映。”廖福华称。
回应2:根据规定面试不达60分不予聘用
南海网记者找到了网友所反映的符志成,但他表示,事情已过,自己不愿多说。
对于符志成的情况,廖福华称,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第17条规定,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评分标准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合格分数线应在通知考生面试事宜时告知考生。
“根据该规定,符志成面试成绩不足60分,因此不予聘用。”廖福华称,根据招聘一般程序,第一次公告主要对报名时间、岗位所需条件、报名所需条件等进行公布。而面试合格分数线则会在接下来的公告中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