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15人涉黑案案情揭秘 设“吸毒包厢”供吸毒仔享乐
原标题:临高“五叔”等15人涉黑案昨开审
“黑老大”王不林
开KTV的林业老板 背地里专干坏事
被告人档案被告人王不林,男,曾用名王锦杨,绰号“五叔”,男,1972年7月8日出生,海南省临高县人。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于2014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6月18日被逮捕。王不林坐在法庭的被告席上,表情淡定。
法院的大门外,围着上百名关心此案庭审的居民。法官刚刚宣布带被告人到庭,旁听席上,多名妇女已掩面痛哭。11月18日上午9时,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临高男子王不林等15名被告人走上被告席。当日,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不林1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临高引起坊间热议。黑社会团伙覆灭,临高居民无不拍手称快,当日,临高许多林场职工通过微博了解庭审。
据检察机关当庭指控,王不林团伙在当地为害一方,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伐林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等8项罪名,涉及犯罪事实15宗,严重破坏了临高县临城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因案情复杂,首日庭审在下午宣布休庭,庭审预计将持续4天,并将择日宣判。
罪行累累
法院大门口,一位持枪的干警,正紧握着手中的长枪。阳光下,钢枪闪耀的光辉,向罪恶宣誓着法律的庄严。
这个团伙再也不能像往常一样,肆意妄为,鱼肉百姓。他们在今天接受正义的审判。
42岁的王不林,是临高县城许多人眼中的“大哥”,是一些人误以为的大老板。“他是开KTV的林业老板,其实背地里专干坏事,我们是敢怒不敢言。”18日上午,家住临高临城镇江南市场的居民冯先生这样表示。
“他们搞林地工程,逼着林场的人把工程发包给他们,通过种树、砍树赚钱,还拿这些钱开KTV,搞吸毒包厢!”居民蔡女士提起吸毒的丈夫,对王不林团伙的所作所为气愤不已。
2014年5月中旬开始,王不林涉黑团伙相继落网。7月3日,随着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的唐甸新被刑拘,该15人团伙被警方成功悉数收网。
15人涉黑团伙非法获利2000多万元
据临高县人民检察院查明,2009年以来,王不林纠集了一帮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买卖、持有枪支、滥伐林木、容留他人吸毒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王不林为组织者和领导者,钟全朋、林光全、郑加为积极参加者,林开成、王冬海、王冬洋、郑滨(另案处理)、林亚岗(另案处理)等11人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据悉,该组织强行垄断临高林场的林业工程,共包揽了临高林场71%的林业种植、养护、砍伐等林业工程,获取工程款达1300余万元。其间,该组织成员还大量盗伐、侵占临高林场林木,造成临高林场巨额损失。通过开设江之韵KTV长期大量容留他人吸毒,该涉黑团伙共获利约800万。
该组织购买了5支火药枪、砍刀、蒙面绒帽、车辆等作案工具,以租住在临高县临城镇明珠酒店旁的两间房间作为组织窝点,便于与组织成员联系和聚集。
王不林组织实施了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群众,称霸一方,先后致1人重伤、3人轻伤,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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