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输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04.12.2015  13:22

 

琼继教办函〔2015〕14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5年12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临床输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5-13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0日14:00-18:00在海口市鸿运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12月11日-14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解放军301医院海南分院于洋主任医师,上海市血液中心向东教授,海南省人民医院夏兰、蔡兴权副主任技师、吴巨锋主任医师,农垦总医院姚中杰副主任技师,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冯学冠副主任技师,海口市人民医院伍燕副主任技师,海南省中医院冯书锐副主任技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临床输血管理与持续改进;

(二)血型免疫学基础;

(三)红细胞血型系统概述;

(四)免疫学基础;

(五)抗原抗体检测疑难问题;

(六)直抗阳性和免疫溶血性贫血;

(七)聚凝胺和凝胶法抗体筛选;

(八)血液免疫学检测的质量控制;

(九)输血相关法律法规; 

(十)输血管理软件的应用;

(十一)临床输血应知应会;

(十二)输血科生物安全管理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及资料费用每人350元。食宿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6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的学员于12月9日前将《“临床输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输血科夏兰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42589。

 

附件:“临床输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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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临床输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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