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职院校今年“对口单招” 中职二年级考生可保留一年预录取资格

08.01.2016  11:55

  海口网1月8日消息 (记者杜润涛)《2016年海南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日前出台。

  依据《办法》,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被报考学校预录取的中职在读二年级学生,保留其一年的录取资格,在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持中职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到预录取的高职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并在入学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获得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入学。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证书考生可免考职业技能。

  今年我省高等职业学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限定在本省的高职高专学校和招收专科专业的本科学校。对口单招计划占2015年国家下达计划的50%左右(含2015年招收的中职二年级学生预留计划)。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在我省有户籍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的应往届生;在我省3年制中等职业学校就读并修完一、二年级规定课程的二年级在读学生;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的往届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我省从业一年以上(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的务工人员。

  报名时间为3月16日8:00至20日17:30。提交材料和拍电子相片时间为3月26日至28日。打印准考证或到学校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4月8日至9日。4月25日前,考生可通过所报学校网站查询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