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访工作要从“人治”走向“法管”

27.10.2014  11:48

  中新网10月24日电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日前在北京召开,会议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并引发对信访制度的讨论。美国《侨报》近日发表文章称,信访要排除“人治”因素,实现信访“法治化”。

  文章指出,恰逢十八届四中全会,舆论纷纷通过梳理“法治洼地”来讨论如何实现依法治国,信访改革就是其中之一。近年,中国信访问题突出,信访数量居高不下、信访方式不规范、应对措施捉襟见肘、法律定位模糊不清,社会各界无不要求加速推进信访改革。

  文章称,由于信访工作被置于政府的管理之下,难以摆脱“地方化”、“行政化”的影响,原本属于司法领域的涉诉类信访则因行政力量的干预而受阻,结果信访非但不能起到疏导社会矛盾、解决基层困难的作用,反而变成加剧社会矛盾的推手。

  文章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就是将涉诉类信访从“政府管”转变为“法管”,从而排除信访中的“人治”因素,实现信访“法治化”。

  文章认为,实现“法管”信访,一是要建立完备的司法体系来承接涉诉类信访,落实限时办结制,这类信访数量大,案情复杂,历史积欠问题多,会给司法机构带来不小的压力。二是要引导上访者通过法律手段实现自身诉求,这就需在疏导上访者的同时,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在信访比较集中、法律意识相对淡薄的地区。

  对信访改革来说,完成向“法管”转变也只是“法治化”的第一步,只有真正实现司法独立、改善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才能保障每一个公民依法维权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