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统筹财政资金扶持12个重点产业

24.08.2015  17:23

  本报讯(记者梁振君  邵长春  实习生潘洁)省政府近日印发的《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下称《方案》)透露,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含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统筹财政存量资金解决,将目前相关领域专项资金111项清理整合为61项共计67.4亿元,其中产业发展30.9亿元、事业发展36.5亿元;同时视产业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增量资金。

  《方案》透露,资金使用方向和扶持方式由十二个重点产业工作联席会议确定,具体金额根据联席会议的决定,由省财政结合财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报省政府审定。

  省本级设立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及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等面向十二个重点产业进行安排。十二个重点产业所需项目资金,以三年为期、逐年滚动纳入省本级中期财政规划,根据产业项目成熟度以及资金需求,结合财力状况,分年度安排。

  我省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我省十二个重点产业投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对产业和事业项目实行分类扶持,对于产业发展项目,改变“撒胡椒面”式“小而散”、直接的补助方式,主要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质项目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公共平台和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于事业发展项目,主要采取政府无偿投入、政府购买服务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实施。

(摘自海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