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研究旅游车管理改革 推进12个重点产业发展工作

14.07.2015  10:51

      省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议

      刘赐贵主持会议,通报上半年经济形势;决定设立12个重点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产业发展牵头部门“三定”规定;研究旅游客运车辆管理改革事项

      今天(13日)上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刘赐贵主持召开六届省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听取上半年经济形势汇报,研究推进12个重点产业发展工作,研究推进道路旅游客运管理改革事项。

      会议指出,上半年我省经济运行逐月向好,成绩来之不易。对下半年的工作,要进一步树立信心,认真查摆和研究当前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挖掘和发挥发展潜力,以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主动担当、主动作为的精神,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一是要继续把投资抓上去,不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统筹兼顾基础性、生产性投资,特别重视弥补我省和各市县发展中的短板,下半年一定要豁出去干出成效来。二是进一步刺激和扩大消费,加大旅游、房地产等促销力度。三是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促进有效就业。四是始终紧紧抓住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菜篮子工程”等民生工程,有力推进民生改善。五是把下半年的经济工作和“十三五”规划相结合,把12个重点产业的培育、百个产业小镇建设抓上手、落到地、做起来,切实为海南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发展永远是硬道理,要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及时发现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会议决定,设立12个重点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个产业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一个牵头单位,并对相关牵头部门“三定”规定(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进行相应调整,加强力量,统筹指导产业发展,研究制定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有关政策及措施,协调解决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集中审核产业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督促推动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项目的落实。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把产业发展目标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使之融入“十三五”规划中,严格按照科学发展、绿色崛起的要求选择项目,在项目生成、落地、简化审批等方面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齐心协力促进产业发展。

      会议认为,2012年3月颁布的《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对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提高道路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当前对打破旅游交通区域限制,实现全省同城化运营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会议原则通过了《海南经济特区道路旅游客运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案》,决定并在修改完善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强调,这项改革回应了群众的呼声,事关国际旅游岛的形象,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相关工作,确保道路旅游客运管理改革平稳顺利进行,在加快推动道路旅游客运车辆实现全省同城化运营,保持道路旅游客运运力稳定,完善道路旅游客运价格管理并体现市场竞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改革事项中,努力建成一个依法、规范、有序、竞争充分的道路旅游客运市场。会议还决定,成立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