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等6个被巡视市县党委公布整改情况

31.01.2018  10:02

  ■ 本报记者 况昌勋 通讯员 许磊 余振晓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5月31日至7月31日,七届省委第一轮巡视安排6个巡视组分别对儋州市、五指山市、临高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开展了巡视。2017年10月13日,省委巡视组分别向6个市县反馈了巡视意见。

  近日,儋州市等6个市县党委向社会公布了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以下是摘编的巡视整改部分内容。

  儋州市

  强化“四个意识”,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问题:以“四个意识”引领指导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强。

  整改:制定《关于2017年儋州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意见》,先后召开9次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审时度势作出了实施新兴增长极、新型城镇化“双新”发展战略的决定,探索构建“一个中心、两个战略、三个支点、四个经济协作区”的发展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扣全省“十二大产业”、“六类园区”规划,推进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旅游业、互联网+新型工业、健康养生产业、海洋经济产业、现代商贸物流产业、文化教育体育产业等七大产业发展规划。

  问题: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缺乏产业支撑。

  整改:围绕“带动周边、辐射西部”目标,加快发展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扎实推进文成光村沙虫、建恒雪茄、东成三角梅、双玉高效农业、绿翠海头地瓜、飞龙黄花梨等6个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发展海洋渔业,建造捕捞渔船63艘,全市水产品总产量预计约39万吨。打造沙虫产业,创建“儋州红鱼”名牌产品、创建2家省级龙头企业,创建2家无公害养殖基地;申报临港工业产业园和海洋牧场2个省重点项目。加快儋州工业园区“一园两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那大16家木材加工厂向木棠工业园区集中,争取3至5年内全市82家木材厂全部进园区。培育发展互联网产业,重点推进夏日旅游工艺品创业城、鼎尚互联网孵化基地、海南启迪科技城等项目建设。

  问题: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未压紧夯实。

  整改:严格执行《海南省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管理办法》,抓好“四级包干”责任制,全面实行帮扶责任人“3+1”或“3+2”工作制度,组织3697名帮扶责任人按每月入户不少于4次入户访谈,实施帮扶责任人对贫困户的基本情况,尤其是“三保障”政策的落实情况签名负责。印发《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儋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儋州市脱贫攻坚督查工作方案》等,对驻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工作情况进行半年考核。开展帮扶责任人、驻村扶贫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共培训2958人次。

  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未绝。

  整改: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开展“庸懒散奢贪”专项治理,不断加大对不干事、不担事现象的整治力度,通报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例13起,通过曝光起到了震慑作用,推动干部作风明显转变。2017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和“庸懒散奢贪”问题117个,处理135人,问责领导干部22人,处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54件,立案194件201人,结案18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7人。

  五指山市

  以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高标准抓好巡视整改落实

  问题:贯彻生态立省战略方面缺乏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

  整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永久停止中部生态核心区开发新建外销房地产项目的重大决策,树牢生态政绩观,坚持走生态立市、生态强市之路。制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切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融入到全市的各项建设和工作中去。投入6439万元加快推进市污水管网配套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城区污水治理问题;全面启动主城区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安排6500万元资金改造污水和雨水管道,着力解决城区雨污不分问题。全面推进“双创”工作,将全市划分为31个片区129个网格,各乡镇和畅好居划分为8个片区纳入管理范围,并明确责任,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安排6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计划建设的15个美丽乡村已全部开工建设,2018年计划建设的22个美丽乡村已全部启动村庄规划编制等前期工作。

  问题: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不到位。

  整改:创新扶贫模式,依托全市187家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民增收示范点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3278户贫困户“抱团发展”,全市扶贫产业组织化程度达到78%。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宣传和服务力度,累计为1650户贫困户放贷共3024万元。强化脱贫攻坚考核督查,对全市7个乡镇开展了3轮专项督查,并对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8个单位和59名帮扶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积极培育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制定出台《五指山市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消除“空壳村”问题实施意见》,安排14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逐步消除整村推进贫困村“空壳化”问题。组织对全市所有农户进行了全面摸排,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脱贫户进行了全面核查,2017年累计新增贫困户44户160人、返贫户16户59人,整改清退96户349人。

  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市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全市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26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对8个单位2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不干事、不担事的行为“零容忍”,对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市国土局等单位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的13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约谈28人,诫勉谈话17人,立案审查83人。2017年以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8件32人,立案审查12件13人,党政纪处分11件12人,通报典型案例2次7件7人。

  临高县

  强化巡视整改,助力脱贫攻坚

  问题: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有的落实不到位。

  整改: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印发《临高县特色产业小镇建设三年(2017-2019)行动方案》,计划总投资127亿元完成全县5个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方案和建设项目规划,筹划建设项目89个;启动100个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基本完成“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的86个美丽乡村的规划编制工作。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年内全县暴力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25%,侦破率同比上升100%,收缴各类非法枪支21支;加大对刑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率同比下降7.6%,破案率同比上升47.3%。深化打击“盗抢骗”和“黄赌毒”专项行动,“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立案率同比下降7.9%,破案率同比上升54.1%。开展禁毒整治专项行动,共破毒品刑事案件11起,抓获涉毒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吸毒人员59名,维护了社会稳定。

  问题:对脱贫攻坚政策理解不全面,组织落实有偏差。

  整改:县委组织召开8次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扶贫工作,开展“脱贫攻坚突击月”“对标准补短板”“镇际交叉检查”等专项行动,全力推动整改。开展精准识贫核查工作,共新增贫困户36户141人,返贫贫困户13户68人,实行帮扶责任人、村民代表、村、镇、县五级审核退出验收机制,完成了5344户24279人贫困人口线下脱贫退出手续,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110%。统筹资金3.6亿元加大26个整村推进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产业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多方施策化解产业扶贫项目潜在风险,海丰公司、天地人公司分别购买保险金4664万元、1158.8万元,临高县给予项目保费60%财政补贴,确保了1906户贫困户产业扶贫资金4636.8万元股资安全。大力实施金融扶贫,积极引导利用小额贷款发展生产,发放扶贫小额贷款5180户12231.19万元,完成省下达任务的120.97%。

  问题:基层党的建设仍有不少薄弱环节。

  整改:将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县委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组织推动,着力提升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严抓基层组织党内生活,对17个未按时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或撤销,完成全县4个直属国有企业党组织换届工作,“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率73%。大力开展党费补缴专项整治,全县共补缴党费26.37万元。建立县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单位“一对一”党建工作帮扶联系点制度,强化党建巡查监督,规范促进“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召开全县基层党建推进会,全面推动“六星党支部”建设,全面提高党支部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投入3874万元大幅度提高村级组织工作经费、在职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村民小组补贴等,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安排2600万元支持26个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落实党委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基层落地生根

  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四个意识”有待加强。

  整改:县委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海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加强班子建设,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切实提高班子议事决策效率。强化督查督办和问责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政府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对2017年以来县政府公文办理、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累计印发督办通知29件,督办事项30项,已办结29项,按进度推进1项。对5个履行环保工作职责不力的部门在全县通报批评。

  问题: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有待进一步夯实。

  整改:组织审计、物价等职能部门对六弓乡、三道镇项目采购进行重点审核,严格按照价格认证中心的询价价格依法依规进行扶贫物资采购。成立调查组对21家农乐乐的经营状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农乐乐经营业主及地址,对已经停业或转让更名的进行再确定,并形成调查报告。加强扶贫领域四大专项整治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开展2轮扶贫领域四大专项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共移交问题线索29件,立案1件。针对扶贫领域物资采购、发放不精准、验收环节走过场等问题,建立起乡镇扶贫领域采购、发放、验收督察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扶贫工作台账和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核查。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在扶贫领域共立案审查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

  问题: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整改:县委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机制,由县委常委带队对82家单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选拔干部的重要参考;立足抓早抓小,严格执行谈话提醒月报制度,有效规范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职责。2017年共开展谈话242人次,其中提醒谈话203人次,诫勉谈话39人次;开展扶贫领域专项督查2轮,排查出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5个,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问责19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诫勉谈话9人;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开展4轮巡察,深入19个单位进行巡察,前3轮共发现问题338个,发现问题线索44件,涉及56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126个,有效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

  坚持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巡视整改落实

  问题:“四个意识”不够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整改:制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任务分解表》,列出477项具体任务和指标,明确牵头县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措施详细、责任到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保护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严守生态红线,开展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林业生态修复,完成造林面积1556.7亩,更新低产林、残次林共52宗,面积73.74公顷;全面铺开城乡水环境治理,在全省率先启动14个乡镇(农场)及544个富美乡村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230个,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由63.2%提高到79.5%;全面推行河长制,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出动执法队伍114次,打击非法采砂点18处,没收铲车电池7个,捣毁抽砂机动力设备38部、码头船动力设备4部、抽砂船动力设备13部,立案查处在违法采砂点非法装载河砂案4件。

  问题: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大力发展农业特色产业,设立特色产业扶贫专项资金, 2017年共整合投入资金1亿元,打造农业特色产业项目117个,建成特色产业扶贫基地234个、专业示范村90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549家,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1100名,带动5212户贫困户“抱团发展”。办好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共组织贫困户收看脱贫致富电视夜校68期。加强对帮扶责任人监督考核,对不按要求落实的责任人及时约谈。以特色产业示范基地为载体,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带动奖补政策,全面推行“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种养大户)+基地+贫困户”四种产业扶贫模式,实现自然村和贫困户“两个全覆盖”。

  问题:监督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管党治党措施不到位。

  整改: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广泛开展谈话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017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谈话提醒482人次,其中县四套班子领导开展谈话提醒79人次,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批89人次。全年对拟提拔、交流等192人进行审核,明确否决或暂缓任用8人。成立了4个派驻纪检组,实现对64家县直机关单位派驻全覆盖。2017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问题线索234件,初核201件,立案117件126人,结案1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9人,立案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7.65%和40%。

  白沙黎族自治县

  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扛起海南核心生态区的责任担当

  问题: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县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2013年视察海南时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制定《党委(党组)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听取县人大、县政协等党组工作情况,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党建、宣传工作和党校工作情况,切实提高县委总揽全局、把握方向、协调各方的能力。立足全省大局找准职责定位,坚决扛起生态保护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百镇千村”建设,大力培育以乡村旅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推动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问题: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扛起海南核心生态区的责任担当上做得不够。

  整改: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精神,坚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制定《中共白沙黎族自治县委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27类92项具体任务,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和生态自觉。全面推行河长制,先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81次,捣毁采砂船25艘,扣押铲车、柴油机等设备9个,依法取缔17处非法采砂点,切实守护好水源质量安全。扎实开展六大专项整治行动,城乡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被评为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百佳深呼吸小城”。

  问题:组织领导和推进脱贫攻坚不够严实。

  整改:不断提高政治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白沙县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性会议、每半个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指挥部会议,研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严把“精准”关,组织开展基础信息“回头看”工作,严格“一比对”和数据清洗工作,在市县动态调整交叉检查中,精准识别动态调整综合排名全省第三。严格资金管理,制定《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白沙黎族自治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统筹整合包括历年结余资金在内的37项涉农资金共29418.15万元。实行月(周)报告和通报约谈制度,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且没有达到省定支出进度标准的元门乡、青松乡、荣邦乡等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制定《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扶贫专项核查,受理问题线索52件,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3人,给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报批评95人次。借助脱贫致富电视夜校,强化扶贫政策宣传和贫困群众励志教育,增强贫困群众脱贫主人翁意识,消除“伸手要贫”现象,荣获全省先进市县夜校荣誉。(本报海口1月30日讯)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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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扶贫工作办公室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
提前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扶贫工作办公室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提升党建整体水平(二)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 提升党建整体水平 ——我省20人民政府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工作办公室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工作办公室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农场扶贫资金)
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农场扶贫资金).扶贫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