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底开工!海南计划对153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工改造

12.05.2020  09:55

    有的老旧小区房屋渗漏水、有的老旧小区供水管道老化频繁破损……给业主的生活带来了不同困扰,目前,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对全省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进行调查摸底,7月底将对计划改造的153个老旧小区全面开工改造。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摸清符合认定标准的城镇老旧小区数量及相应的楼栋数、户数、建筑面积、产权性质、建成时间、改造内容和资金测算等基本情况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项目库,为总体谋划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奠定基础。”1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老旧小区改造具体实施的内容,将根据改造资金情况、充分听取住户意愿、并根据小区楼房的实际情况,逐个小区量身制定改造“菜单”,正是基于老旧小区改造需求的特殊性和地方财政、小区居民参与出资意愿程度等实际情况,目前计划改造的153个小区的具体名单尚未确定。

      根据《海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老旧小区改造将于7月底全面开工,在保持城镇老旧小区用地现状建设格局基本不变的前提下,以局部拆建、加建、改建、翻建等方式进行改造。

      根据改造小区的实际情况,适应居民不同层次生活需求,主要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改造项目。重点对用电抄表到户、配电房安全设施、房屋防渗防漏、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对养老抚幼、幼儿教育、停车库(楼、场)等设施进行加建、改建;对建筑立面和小区绿化等进行提升。

      据了解,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将经过4个步骤,首先是市县政府(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由项目实施单位启动项目的前期工作。在前期确定改造方案和内容时,坚持因地制宜、阳光透明、尊重民意原则,进行“入户调查”,问需于民,广泛征求居民改造意愿,提炼出可以或应该进行改造的项目“菜单”,并让居民共同研究确定改造的内容,然后再科学合理地制订改造设计方案和改造实施方案。

      其次是确定出资方案。根据改造内容,合理确定财政奖补、居民合理分担比例,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不仅是政府的事,也是小区居民自己的事,小区的居民也应主动参与进来,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发挥好主人翁精神,共同改造、维护、管理好居民自己的小区。

      第三是在改造过程中,充分吸收业主和居民代表参与对改造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工程质量让群众满意。

      四是在后期管理方面,主要还是依靠居民自治和选聘物业管理,对于有条件的小区,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的物业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