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4个督查组分赴8个市县专项督察大气污染防治

25.11.2015  16:25

   记者日前从海南省生态环保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确保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落实,海南已派出4个督查组分赴海口、三亚、文昌等8个重点市县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

   据悉,为落实海南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部署要求,督查组将海口、三亚、文昌、琼海、澄迈、保亭、白沙、琼中等8市县列入督察范围。

   专项督察内容包括5个方面:2015年度计划的燃煤小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油气回收治理和黄标车淘汰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建筑工程施工、市政道路施工、拆迁现场和渣土运输现场等扬尘污染管理;机动车检测、黄标车管理等机动车污染防治;油烟、烟尘、烟熏槟榔、秸秆禁烧等监督管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空气自动站建设运行和管理等。

   省生态环保厅环境污染防治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督察将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暗访抽查的方式进行。其中,将对工业企业燃煤小锅炉整治,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油气回收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对重点污染源进行暗访抽查。

   专项督察明确要求,对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将报请省政府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对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的,将采取区域限批、挂牌督办措施。(记者党朝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