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区3个合流路口“拉链式”交通替行道模式取初步成效

17.07.2019  17:40

  南大立交桥往国兴大道北向东下匝道口设立的“拉链式”交通替行道。(海口交警供图)

  海口网5月17日消息(特约记者陈世清 通讯员林馨 记者傅巍)17日,海口网(微信号:haikouwang2013)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有效解决部分驾驶人不礼让、争道、抢行引发的拥堵问题,海口公安交警在市区3个合流路口设立提示标志、引导标线,逐步推行了同向车道递减合流路口“拉链式”交替通行交通组织模式。通过实时观察和数据分析显示,该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什么是 “拉链式”交替通行模式

  “拉链式”交替通行是指在两车道合并为一车道的路段、路口,遇到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自汇流点开始,两条车道机动车像拉链交错一样先后驶入合流车道,相互交替有序行进。

  二、“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驾驶机动车行经合流路段、路口时,“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车依次交替驶入合流车道”。

  三、“拉链式”交替通行的优点

  2017年初,海口公安交警首先在滨海立交桥西往南右转下匝道口实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模式,后又在南大立交桥往国兴大道北向东下匝道口和长滨路往海秀快速路上匝道口进行试点,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

  根据海口公安交警部门实时观察和数据分析显示,目前三个推行“拉链式”通行的合流路口通行效率明显提升、秩序良好。但是在高峰时段车流剧增,仍有部分驾驶人未能根据交通标志、标线提示,做到互让交替通行。下一步,海口公安交警将逐步在全市类似路段、路口广泛推行“拉链式”交替通行模式。

  海口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在驾车行经车道合流路段时,要自觉互让,严格遵守“拉链式通行”的规则交替驶入合流车道,避免因争道抢行造成交通拥堵和引发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