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建296个农村幸福院 服务涵盖医药配送等内容

21.11.2014  12:50

  “截至11月份,已完成建设84个农村幸福院项目;截至10月底,全省已有13个市县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11月18日,记者从省民政部门获悉,我省正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全省社区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建设。

  农村幸福院项目是一种“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新型农村养老模式。

  2013-2014年度,省民政厅在全省建设296个农村幸福院项目,年度计划建设床位4063张,涉及村委会296个,占全省村委会总数的11.5%,惠及农村老年人约12.7万人。目前,已完成下拨民政部彩票公益金项目补助资金888万元和省级补助福彩公益金592万元;截至11月份,已完成建设84个,在建140个,其余项目正在加紧办理手续。

  “村级主办”就是村委会为农村幸福院建管的主体;村委会利用集体闲置或租用农户闲置房产建院;由子女申请、老人自愿,并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入住。村集体负责承担或者村集体和入院老人家庭共同承担水、电、暖等日常运转费用,老人的衣、食、医由本人和子女保障。

  “互助服务”就是不配备服务人员,实行入院老人之间的互相服务。

  “群众参与”就是组织动员外出务工经商者回报乡亲,社会力量及志愿者自愿参与农村幸福院建设,自愿为幸福院提供经济支持或照料服务,在全村形成敬老、助老的良好道德风尚。

  “政府支持”就是在实行村民自主、自治的前提下,政府给予支持和指导,包括给予一定资助、制定优惠政策、组织开展培训等。

  记者从省老龄办获悉,近年来,我省积极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重点推广了海口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工作中,我省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人为重点,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形成了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2013年,省民政厅下发了《关于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的通知》,将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作为年度民政工作重点。2014年,将在全省开展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现所有市县主城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的目标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采取措施,全力推进。

  今年来,省社区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信息平台大力拓展养老服务加盟商,已在海口、三亚、琼海等11个经济较发达市县签约了183家连锁加盟服务商,扩展服务站点200余个,涵盖家政服务、医药配送、维修服务和精神关爱等服务内容,发放自费老年人手机2166部,开展有偿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已有海口、三亚、琼海、儋州等13个市县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试点社区数达251个,占全省社区总数50.8%。享受政府购买服务老年人数1880名。(记者 徐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