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售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违法 海南发布举报方式→

19.12.2022  17:18

  12月19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提醒,个人贩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违法。

  据介绍,今年12月7日《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新十条)颁布后,海南省优化调整了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可能存在一部分人在社交平台非法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介绍,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作为具有较高风险,需要采取特别措施严格控制管理以保证其安全、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及《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销售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必须取得经营许可,如未经许可售卖抗原试剂的,最高处货值金额30倍罚款。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个人不能从事新冠抗原检测试剂经营活动,个人贩卖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属于违法行为!若违法贩卖的抗原试剂是假冒伪劣产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且销售金额较大的,还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销售伪劣产品构成犯罪的,最高处无期徒刑。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有发现个人贩卖新冠治疗药物的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0898-12345,66832605;或来信至: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邮编:570216;同时也可直接到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省药监局大楼904室反映。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