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67.4亿元财政资金扶持互联网等12个产业
8月21日,记者获悉,近日,海南省政府印发《财政统筹资金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发展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海南十二个重点产业投入,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从2016年开始,新增安排1亿元加入专项资金共5亿元用于发展互联网产业。
《方案》表示,扶持十二个重点产业(含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主要通过统筹财政存量资金解决,将目前相关领域专项资金111项清理整合为61项共计67.4亿元,其中产业发展30.9亿元、事业发展36.5亿元;同时,视产业实际需求,适当安排增量资金。
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和农村发展方面整合资金20.4亿元。其中,产业发展约4.7亿元,事业发展约15.7亿元。上述资金用于支持优化农业种养结构调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以及扶贫开发、农村危房改造、城镇化建设、文明生态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农业产业和事业发展。
互联网产业方面,资金扶持力度增大。将安排4亿元专项资金,2016年起新增安排1亿元,合计5亿元,用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互联网产业基地及孵化器建设、设立互联网产业风险投资基金、鼓励互联网企业多渠道融资、互联网人才引进和保留、互联网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
另外,旅游产业整合资金1.6亿元,用于扶持产业发展,包括旅游景区建设、旅游信息化和智慧旅游等;安排3.3亿元建医疗健康服务发展专项资金提升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托底养老服务能力建设等方面。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产业方面,将安排产业发展资金0.2亿元,事业发展资金16.4亿元,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城乡义务教育保障、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高等学校发展、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等。整合4.3亿元发展现代金融服务业,0.7亿元发展会展业,3.4亿元发展物流服务业,0.9亿元发展医药产业,0.2亿元发展低碳制造业,保留527万元宣传房地产,并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方案》创新财政资金扶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建立符合现代财政制度要求的扶持产业发展长效机制。
对于有较强竞争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大企业,政府鼓励通过股权重组等方式延长产业链,发挥大企业的带动作用;对于有一定规模、市场前景较好的产业,财政扶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农业产业投资基金、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等;对于有一定贷款能力、急需扩大产能的小微企业,采取担保贷款贴息、信用贷款风险补偿等方式扶持;引导规模较小、处于初创期的科技型微型企业进入省级重点园区和科技创业园,政府通过建立公共平台、改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对创业人员减免办公租金、免费培训、缴纳社保、获得国家专利或者科技成果给予奖励等,充分发挥园区聚集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