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局严查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违法行为

06.07.2016  15:55

  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多发易发的状况,近日,昌江县局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处方药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合理。  此次明察暗访主要检查各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管理的处方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或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店内是否在醒目位置粘贴《海南省药店经营十不准》海报等。

      此次行动共检查全县59家药品零售企业,暗访59家药品零售企业,其中十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涉事药店做出处罚,处罚金额共计一万元。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零售企业的自律意识,督促其规范经营,在明察暗访过后,昌江县局立即召集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十家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或质进行约谈。通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规经营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督导企业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通过约谈,使企业深刻认识存在问题的危害,并承诺整改措施落实时限。       此外,昌江县局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途径向群众宣传合理用药的注意事项,增强群众安全用药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理性消费。畅通12331公开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群众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逐步形成全社会对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