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察严惩毒品犯罪 号召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袭

26.06.2014  20:56

      今天是“国际禁毒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机关共提起公诉毒品犯罪案件886件1004人,件数、人数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上升。一方面反映出司法机关打击毒品犯罪力度的不断加大,另一方面也反映当前毒品犯罪增多的趋势和严峻形势。从检察机关办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一些新的特点。

      一是提起公诉的毒品犯罪位列各类犯罪案件之首,“以贩养吸”现象突出。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1004名毒品犯罪被告人中,“以贩养吸”的犯罪嫌疑人占80%。这类犯罪嫌疑人因吸毒需要大量资金,为获取毒资,集吸、贩、运于一身,既是毒品的消费者,又是毒品的牟利者,在毒品的流通和消费市场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是毒品犯罪类型较为集中,主要是贩卖运输毒品。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已对1004名毒品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的超过五成;

      三是犯罪手段不断翻新,其中以快递物流运毒、人货分离较为常见。近年来,随着民营快递业的快速发展,在快递物品时,有时甚至不需要真实姓名,只需一个电话号码,就可以将违禁品运送出去。因为其快捷性、便利性和隐蔽性,快递往往成为毒品犯罪的“绿色通道”;

      四是由毒品犯罪引发的盗窃、抢劫等侵财性犯罪呈日益增长趋势。由于吸毒人员多为无业人员,在没有固定经济收入,而又吸毒成瘾需要大量毒资的情况下,不得不铤而走险,盗窃、抢夺或抢劫,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毒瘾需要。这种因吸毒成瘾引发的侵财性犯罪已日益成为影响我省社会治安秩序的主要犯罪类型;

      五是毒品传播场所更加隐蔽,从固定场所变为流动交易。早期,毒品的贩卖、吸食主要集中在酒吧、歌舞厅等固定场所进行,但随着吸毒成瘾人员的增多,往往自主形成贩卖、容留吸毒链条,多将街头、胡同、出租屋等作为交易地点。而且,迫于严打态势,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零星、少量贩毒增多,出现交易“微量化”。“微量化”交易由于其交易量少,不易引起怀疑,便于携带的优势,逐渐取代了过去大宗的毒品交易,成为毒品犯罪的新趋势;

      六是涉案毒品种类日趋繁多。2008年,毒品类型为海洛因的案件占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88.5%。自今年以来,毒品类型为海洛因的案件已降至毒品犯罪案件总数的47.7%,以贩卖运输冰毒(甲基苯丙胺)的案件占27.1%,以贩卖运输K粉(氯胺酮)的案件占22.9%。同时混合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咖啡因、氯胺酮、麻黄碱、可待因和芬纳西泮等多种毒品成份的液体、固体和粉状类毒品也日益增多。

      据了解,新型毒品是人工化学合成的致幻剂、兴奋剂、镇静剂等,它直接作用于大脑,使人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使人产生依赖性。新型毒品多在娱乐场所兜售和滥用,所以又被称为“俱乐部毒品”、“休闲毒品”或“假日毒品”。新型毒品可直接损害大脑的结构、功能,对神经系统的直接损害会比传统毒品大得多,最大的危害就是可导致重性精神疾病。滥用冰毒等新型毒品能促使神经递质耗竭性过量释放,产生持续的、高度的、病理性的兴奋,导致神经细胞大量破坏,引起神经功能紊乱。长时间的高度兴奋可出现大汗、虚脱、肌肉震颤、急剧高温、肌肉溶解、急性精神障碍、幻觉、幻想甚至猝死。

      为了社会,为了家庭,为了自己,检察机关号召全社会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抵御毒品的侵袭,与毒品犯罪活动作坚决的斗争。让我们珍爱生命,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