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蒙面人抢走男子挎包 警方凭一根塑料棍抓获嫌犯

21.04.2016  11:32

  4月12日清晨7时30分许,住在澄迈县金江镇下大潭村的瓜菜收购商王某雄像往常一样骑着摩托车去收购瓜菜,途经海仔小桥时,遭到两名蒙面男子的突然袭击,王某雄背在身上的一个挎包被抢走,里面装有1.9万元现金。得手后,两男子骑着摩托车迅速逃离,瞬间没了踪影。在受害人提供不了有价值的线索、没有目击者、案发路段监控较少的情况下,澄迈警方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仅凭借现场遗留下来的作案工具——断成几截的塑料胶棍,以及从上面提取到的指纹DNA,通过层层抽丝剥茧,反复研判,最终成功侦破此案。昨日上午,两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归案。

   案发 两蒙面人抢走瓜菜收购商1.9万现金

  4月12日7时30分许,王某雄骑着摩托车去收购瓜菜,途经澄迈县金江镇长坡仔村与海仔村附近的海仔小桥时,两名蒙面男子突然从两旁窜出,二话不说手持塑料胶棍就向王某雄身上打去。猝不及防的王某雄本能地抬起两条胳膊抵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两名蒙面男子似乎对王某雄没有多大兴趣,不再殴打王某雄,而是直接将王某雄身上背着的一个挎包抢去,然后骑着一辆提前停在路边的摩托车,迅速逃离了现场。

  “我的两条胳膊都受了伤,还好只是皮外伤,情况并不严重。”王某雄说,当时他也没在意胳膊上的伤,他着急的是被抢走的挎包,因为里面放着用来收购瓜菜的现金1.9万元。

   初判 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恶意抢劫案件

  “眼下正是澄迈县瓜菜上市高峰期和收购旺季,此案涉案金额较大,加上是白天蒙面作案,对当地社会治安环境影响极其恶劣。”据澄迈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王文翔介绍,澄迈县委县政府、县公安局党委对此案高度重视,澄迈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潘秋光立即指示,由分管刑侦工作的钟东副局长快速抽调警力成立“4·12”专案组,限期破案,及时消除社会不良影响。

  案发当天,第一时间出警赶赴现场的是澄迈县公安局太平派出所所长许开贤。经现场勘查及听取受害人讲述,许开贤大感棘手:案发时没有目击者,两名嫌疑人均戴着头盔和口罩遮挡面部,受害人无法看到嫌疑人的面部特征;案发路段的监控较少,无法获得有效线索。仅有的一个好消息是,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遗留下作案工具:一根近1米长、5至6公分粗的塑料胶棍,已经断成了好几截。

  虽然如此,专案组办案民警毫不气馁。经询问受害人王某雄得知,王某雄在溪下村、下大潭村的村口设置了2个瓜菜收购点。“菜农卖瓜菜时,谁给的价钱高,谁能付现金,瓜菜就卖给谁。因此,我平时身上都会背着一个挎包,里面装着大笔现金。”王某雄告诉办案民警,他自己居住在下大潭村,和村民关系都很好,没有仇家。

  同时,办案民警经过多次走访调查了解到,受害人每天经过的海仔小桥路段坑坑洼洼很不好走,车辆只能减速慢行,适合“伏击”作案。可见,犯罪嫌疑人对受害人收购瓜菜的时间、途经路线以及身上携带大笔现金等情况都非常熟悉。综上,专案组作出了初步研判:这是一起蓄谋已久的恶意抢劫案件。

   锁定 警方凭一句方言锁定侦查范围

  “在线索有限的情况下,必须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王文翔说,专案组民警经过深入调查了解到,现场遗留的塑料胶棍,是当地农户在缠塑料薄膜时经常会用到的工具,嫌疑人可能是本地人。同时,在办案民警不厌其烦的要求下,受害人王某雄终于想起了一个细节:两名嫌疑人得手后,开摩托车的嫌疑人用当地方言对坐车的嫌疑人说:“咱们赶紧跑。”这么一句话,警方更加肯定了“嫌疑人是本地人”的研判,并进一步缩小了侦查范围:本地有前科(特别是吸毒)的人员。

  随后,办案民警以案发地为中心,秘密对周边村庄逐个进行摸排,共排查出有吸毒前科的人员近50人。其中,溪下村的男青年王某彬进入了警方的视线。据了解,王某彬3月份刚刚刑满释放,回家后整日游手好闲、偷鸡摸狗,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后来又从塑料胶棍上提取到了一例指纹DNA,经比对,正好是王某彬的。

  案件有了重大突破后,办案民警继续反复调取相关路段的监控视频,最终从一户人家的私人监控视频里发现了端倪,两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监控路段经过,其中一人就是王某彬。据此,民警锁定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博潭村的王某天。

   抓捕 两名嫌疑人在同一天先后落网

  为尽快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专案组民警连续数日对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落脚地点进行摸排,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4月20日上午,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民警立即展开抓捕行动。当日8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在家中落网。一个小时后,嫌疑人王某天被守候在金江镇向阳路的办案民警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彬(30岁)、王某天(29岁)对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4·12”抢劫案件成功告破。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话嫌疑人

   1.9万现金已被挥霍完

  昨日下午,经澄迈县公安局批准,记者采访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彬和王某天。

  王某彬告诉记者,他已经是2个孩子的父亲,因没钱吸毒,他将目光瞄准了平时身上带着大笔现金的瓜菜收购商王某雄。

  犯罪嫌疑人王某天称,他在几年前赌博时认识了王某彬,两人随后成为朋友。受王某彬“一起发财赚大钱”的诱惑,案发前一天,他们两人一起骑着摩托车到海仔小桥踩点。4月12日清晨6时许,他们一起来到海仔小桥进行埋伏,当王某雄骑车经过时,他们立即现身作案,抢走了王某雄身上的挎包。

  据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们抢劫所得的1.9万元现金已经被挥霍完,“基本上就是胡吃海喝”。(记者 罗晓宁 通讯员 朱怡榕/文 记者 李志良/图)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