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黄流镇金叶市场咋两拨人收费?

12.12.2015  11:48

  建临时农贸市场本是一件惠民、便民的好事,不过,乐东黎族自治县黄流镇的一个临时市场却管理混乱,还导致市场内出现车辆堵塞消防通道、销售野生保护动物的现象都无人制止。

   企业反映:镇政府违约 还擅自转包市场经营权

  金叶临时市场为该镇老市场拆除后的过渡市场,是由黄流镇政府和海南瑞霖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瑞霖公司)的民营企业合作建设的。

  瑞霖公司负责人刘先生说,去年9月,该公司与镇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约定,市场由企业出地,镇政府出资,建成后由企业管理,利润按镇政府投入资金和公司的土地原评估价值比例分配。

  2015年1月,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即镇政府一次性支付1050万元给瑞霖公司及付清市场管理工人工资后,瑞霖公司退出市场管理,不再享受利润分成。补充协议还约定,该费用一个月内付清,若镇政府违约,市场经营管理与收益权归瑞霖公司所有。

  “可事实是,镇政府只支付了700万元就开始接管市场。”刘先生说,公司多次与镇政府协商,可镇政府不仅不理睬,反而从今年1月份起将市场委托给第三人陈运青管理收费,并于5月与陈运青签订了承包合同。瑞霖公司安排人在市场内张贴告示告知商户,但都被对方撕毁。双方还产生了一些冲突,市场的管理也陷入混乱。

   政府回应:公司无法提供相关证件完善合同

  对此,黄流镇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高中冠解释说,双方确实签订了两份合同,但“由于对方迟迟不愿提供土地证及土地评估书,我们没法完善合同。”他说,没有这些文件就无法确定双方的比例分配,合同无法通过审计。由于市场需要人管理,才委托了第三方。“我们希望瑞霖公司尽快提供材料。如有异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瑞霖公司的刘先生说,按照之前签订的合同,土地证及评估报告并不是履行合同的要件,且镇政府早在今年2月就已违约,但8月才要求提供材料,这明显是在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推卸责任。5月时,镇政府更是无视企业反对,将市场经营管理权承包给了第三人陈运青,严重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他们因此不愿提供相关材料,担心再次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

   法律界人士:企业政府都应履行合同义务

  北京万企律师事务所冯琦军律师认为,黄流镇政府要求瑞霖公司提供土地证及评估报告没有合同约定,也缺乏法律依据。此外,镇政府不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还擅自将管理、收费权交由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管理,属于严重违约行为。

  “不管是企业还是政府,都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冯琦军建议,双方应尽快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继续履行合同,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双方之间的纷争,同时力争避免由此造成市场的经营混乱给周边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影响。(记者 汪承贤)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