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天涯区向东方花园未搬离户发限期搬离决定

27.06.2016  20:31

  中新网海南6月27日电(符丹露)三亚市天涯区近日向棚改项目金鸡岭东方花园小区仍未搬离的业主发出限期搬离决定,对于逾期不搬离的将依法采取相应行政强制措施,切实保障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6月24日,天涯区住建局向东方花园仍未搬离的业主发出《关于限期搬离三亚市金鸡岭东方花园小区A座、B座(即DI栋、DII)房屋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称,“现为了维护公共安全及保护你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第三条、第五十条、第六十六条和《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之规定,本局现决定如下:限你们在2016年6月27日前自行搬离三亚市金鸡岭东方花园小区A座、B座(即DI栋、DII)房屋,逾期不搬离的,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

  据悉,三亚市建设工程检验与房屋安全鉴定中心于2013年10月11日作出的D2013第004号《东方花园A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D2013第005号《东方花园B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结论为“该楼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据此判定房屋安全性鉴定等级为D级”;处理建议为“因安全性鉴定等级为D级,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栋危房,故建议整体拆除

  6月21日,天涯区住建局向东方花园仍未搬离的业主发出了《三亚市天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金鸡岭东方花园危险房屋停止使用告知书》。

  目前,绝大部分业主都很配合棚改拆迁工作,且已经搬离小区,仅剩下5户(8套房)业主及1户铺面承租户还没搬离。为尽快推进工作,该区棚改项目组已经在《海南日报》和《三亚日报》累计发出了8次通告。(完)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