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期3个月!东方公安交警严查这些交通违法行为

15.03.2022  10:29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东方市公安局决定于3月10日至6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暨乡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整治工作。

   重点区域: 城乡结合部,乡镇农场地区,果园菜园周边道路。

   重点路段: 各乡镇学校周边路段,南片国道沿线地区的新龙、感城、板桥;东片314省道沿线及周边地区的大田、东河、天安、江边;北片三新线、英八线沿线地区的新街、三家、四更等乡镇、农场,农产品收购站集贸点等。

   重点车辆: 货车、农用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拼改装三轮车。

   重点违法: 酒驾醉驾、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报废摩托车上路、驾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中小学生违规骑行。

  交警大队将根据《东方市公安局开展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暨乡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采取“公安+农业”联合治理工作模式,积极联合各派出所、交通、公路、农机部门开展工作。

  1、农村报废车排查登记

  经排查发现已达到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一律强制收缴;无牌机动车尚未达到报废标准的,一律强制其注册登记上牌;电动车一律强制注册登记上牌(注:电动车架号为17位数字且带有字母,以系统查询为主)。

  2、道路安全隐患排查

  持续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治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国省道、县乡道及村级道路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安全设施投入不足,交通标志标线、警示设施严重缺失的路段进行及时整改。

  3、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充分发挥“路长制”警务开展整治工作,在严查严管的基础上,利用“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切实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尤其对涉及未成年人违规骑行电动车和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涉及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违法行为,即一律通知其家长前来处理,责令家长、监护人加强管教;一律通报学校,加大批评、教育、曝光力度;将机动车交给中小学生(未成年人)驾驶的,一律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